马珺委员:南水北调工程沿线也需生态补偿

2019年03月07日 19:42| 作者:孙琳 王金晶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孙琳 王金晶)南水北调,利国利民。现今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4年,实现调水量超222亿立方米,优化了我国水资源配置格局,有力支撑了受水区和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南省副主委马珺表示,在南水北调工程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工程沿线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也为此做出的巨大贡献与牺牲。“当前,对这些受损主体的利益进行补偿,以保障其权利,维护其利益显得十分迫切。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生态补偿制度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民生、稳民心、求发展的基础保障。”

马珺经过调研发现,我国现有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政策主要针对水源区,但实际上干渠沿线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在工程建设时通过限制自我发展、改变生存、生活环境或方式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其利益受损。马珺介绍:“干渠沿线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整治;水源区内及沿线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杀虫剂等致农作物减产;禽畜养殖场大范围关停,部分进行改造。以河南省南阳市为例,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082家,水库周边取缔网箱养殖5万多个,极大的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另外,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干渠沿线地方政府为保障水质配合兴建配套工程、开展专项治理,地方财政花费巨大。许多工程从前期建设到后期维护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地方政府负担较重。

基于此,马珺委员建议,明确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明确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生态补偿标准,建立沿线生态补偿信息公开机制。

马珺委员说:“南水北调工程是百年大计,目前还在持续深入推进,希望政府能够重视建立健全相关的生态补偿制度,减轻沿线地方政府负担,补偿沿线百姓阶段性损失。”

编辑:吴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