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牵手”有效实施产业转移

2019年03月07日 20:24| 作者:钱学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进入新时代,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东西部之间发展不平衡又是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动机制,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发展。

近年来,东部地区进入“腾笼换鸟”的关键期。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许多传统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明显加快向国外转移步伐。它们虽能够享受当地劳动力红利,但也面临较高政治社会风险。对于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需要转移的传统型、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仍具有较好的吸引力和带动力。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经完成85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工作,如能将这些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不仅可以满足脱贫攻坚尤其是异地扶贫搬迁所形成的巨大就业需求,带动当地发展;还有助于我国保留完整产业链,有效应对各类经济风险和挑战。

前几年,东西部间的产业转移主要由单个的东部企业和西部政府推动,该产业转移模式存在转移效率低、交易成本高、产业配套差等问题。如今,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已经成为产业行为、集体需求。如能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地与承接地之间的东西对接协作机制,有效实施产业转移,可提高转移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形成完善配套,也符合东部与西部、政府和企业等各方诉求。

在东西协作之下,东部地区可整合土地等资源,让老产业走得了,新产业进得来。企业可通过转让东部地区土地,以换取转移西部地区所需资金,通过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工艺换代,实现“在转移中升级”;西部地区可完成全产业链招商,通过规划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集中解决好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瓶颈难题,做到“既迎来金山银山,还保持绿水青山”。

加强东西协作,有效实施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首先要核减东部地区转移产业所减少的GDP、税收。对因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所减少的GDP、税收,在国家相关统计之中给予基数核减。同时,降低对东部地区GDP、税收的考核评价权重,突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区域协作等考核评价导向。以此引导东部地区“瘦身健体”“轻装上阵”,加快产业转移、转型升级步伐,保持引领发展。

其次,核增西部地区承接产业所需要的土地、能耗等指标。对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西部地区尤其是重点开发区域,凡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合理增加相应的工业用地、能源消耗、污染控制等指标。激励和引导西部地区实现集约化发展、清洁化生产,彻底解决转移产业的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问题,杜绝污染的“自东向西”转移。

再次,引导西南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开展跨境投资,规避贸易摩擦风险。发挥西南边境地区独特区位优势,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积极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鼓励落户边境企业开展跨境投资,在境内外分别建设产业园区,形成国际产业合作,规避贸易摩擦风险。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打造边境经济带,促进西南地区加快发展。

产业的转移,要考虑劳动力的工作和生活。可以以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支持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转移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打工子弟寄宿制学校”和务工人员住房,妥善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流,满足转移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人的城镇化。这既让转移企业获得稳定、相对低价的劳动力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也让外出务工人员提升主人翁意识,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提升产品质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会主委)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