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芙委员: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

2019年03月09日 00:32| 作者:张原 李宁馨 魏天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张原  李宁馨 实习记者  魏天权)“国务院等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包括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值班、律师参与调解、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代理和化解等多项举措,但作为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目前的法律评审费用远低于律师服务的市场价。”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玉芙呼吁,政府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应通过购买律师服务的方式施惠于民。

杨玉芙委员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按照法律援助补贴的标准向律师支付补贴,远远低于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律师服务的成本。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将上列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律师提供服务后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同时,各地推进情况很不均衡,差异很大。

“这会严重影响中央法律惠民举措的落实落地,也使律师参与相关法律服务不具有可持续性。”

杨玉芙建议,司法部、财政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按市场价格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各级政府应将购买律师法律服务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法律惠民举措可持续性推进。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