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虹委员:“节假日”有点乱 建议国家层面立法

2019年03月12日 16:29| 作者:孙金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孙金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表示,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时间不仅涉及到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而且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统一规范。

“现行有关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的规定,零星分散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中,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统一的、有逻辑性的法律规定。”周世虹表示,节假日主要是由《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工作时间则主要是由《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进行规定;同时,《劳动法》中也有一章对此作出了规定。

周世虹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都是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章,缺乏刚性约束力和强制力;《劳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且名称的形式和内容不统一、不规范,在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存在适用上的困难。

“这些法律规章的内容也不尽完善。”在周世虹看来,一方面是适用主体不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适用的是全体国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适用的是“职工”;而《劳动法》规定适用的是劳动者,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则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是,条文过于简单,其中的重要术语,如年节、纪念日概念、设定事由等没有说明依据,也没有作出解释,没有法律责任条款,生效、修改、解释等条款不完备等。

为此,周世虹建议,从国家层面,探索制定一部有关工作时间和节假日规定的专门性法律,并规范所有的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放假时间、期限、期间,适用于全国,对各行各业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编辑:吴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