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把民企发展六大政策落实落细——工商联界别委员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年03月15日 10:36|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吴志红)3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开展讨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小组讨论。

减税降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们与相关部门交流思想,建言献策,相关部门在现场积极回应了委员关切。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委员们纷纷叫好,委员们希望政策红利尽快惠及企业。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认为,要以“最多跑一次”为抓手,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尽快落细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下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措施,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明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明说:“国有企业一般能从国有大银行获得低成本的融资,而民营企业则往往只能从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甚至信托机构、资管公司、私募基金等渠道融资,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国有企业50%以上,有的甚至高于100%,而融资利息又不能进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进一步加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负担。”他建议,将融资利息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减轻民企融资负担。

知识产权是许多委员都谈到的话题。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非常强烈。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有的员工频繁跳槽,把他们掌握的核心技术带到了其他企业。”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立说。

黄立建议,对非法使用、侵害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进行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

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在发言中表示,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和执法保护,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同时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专利申请的快速审查工作。

如何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公平公正的法律待遇,如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说:“民营企业座谈会后,推出了一大波利好民企的政策,就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一视同仁的原则。 ”

陈志列建议,建议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对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采用与国有企业相同的追诉标准和量刑标准,同罪同罚,确保国家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建议司法机关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将民企的职务犯罪人员信息备案也纳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加大有效震慑。

参加委员讨论的部委同志向委员们回应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在回答关于企业开办、注销的问题时说,去年底,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内,有的地方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同时,着力解决“注销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唐军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国际性课题,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很明显,乱象也有所治理,但也有问题存在。“我会把大家的意见带回去,交给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在提到关于企业征信系统不统一的问题时,唐军表示:国务院指定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设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每天网站页面查询量接近500万人次,日均市场主体访问量6377万次。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协同协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推动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健全完善,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企业信用红利,更好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最高法院再审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各地法院也推出一系列涉产权典型案件,向社会释放一个强烈信号,要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说:“这一年多来,人民法院做了不少努力,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相关司法文件,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

贺小荣简要回应了陈志列委员的问题。他说,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犯罪同等处置的问题。发生在国有企业内的贪污,以及发生在民营企业内的职务侵占等犯罪,从犯罪数额、量刑标准等方面应当依法同等惩罚。“我们和各位委员的想法是相通的。”

贺小荣表示:“一方面我们正在推动法律的完善,另一方面这种理念也在不断凝聚共识,对一个民营企业的财产权保护和国有企业的财产权保护在原理上是相同的,没有一个稳定的产权保护制度,就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编辑:刘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