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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界别委员共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03月15日 17:34 | 作者:刘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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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需要政企合力
——民建界别委员共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很多实质性举措。国家宏观政策对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利好不断,然而好政策离不开好部署、好执行,如果主管部门执行不到位,就会出现行政偏差,从而影响到最终的效果。

长期关注经济问题的民建7组委员于3月11日上午,就如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展开讨论,委员们纷纷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脉开方。

马国湘委员表示,既然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为何民营企业享受不到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一视同仁,为民营企业输血刻不容缓。

对于如何畅通经济“血脉”?马国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对现有企业进行通盘梳理。对要关停并转的落后产能企业,不予放贷;对没有污染、又能适当发展,同时还能解决民生和就业的企业,给予适当放贷;对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新兴产业等企业,给予合理放贷。”

不予放贷、适当放贷到合理放贷,马国湘为政府放贷划出三条路径,同时也强调,相关部门要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为检验标准,督促金融部门给民营企业的放贷落实到位,对于不作为的给予严惩,由“不敢放”变为“放心放、大胆放”,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减税降费方面,降幅相当大。这个‘减法’做得好,企业很‘解渴’!给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获得感,使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给广大中小微企业注入了发展的信心和活力。”孙太利委员对政府工作报中减税降费这个“减法”很暖心,“但是怎么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个企业,让政策利好尽快转化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

来自浙江的陈小平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降低税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有感触:“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关键时期,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政府在重点项目的审批上流程过长,第一要取消前置条件,比如事前提交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是压缩中间环节,各种汇审要规范,要强化法律责任,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第三就是规范中介市场,从事中介行业的人都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标准统一了,企业投资审批项目的成本才会节约,这也是政府放管服的需要。”

作为曾经的民营企业家,现供职于苏州科技大学的宋青委员,深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阳光雨露”。

“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制造业占比很高。从这个角度看,加大对中小制造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也是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宋青发言时说。

而精准施策、靶向性扶持则是关键。宋青认为,以产业链为导向,制造业是具备上下游产业协同的先天优势的,不搞天女散花,靶向性扶持产业链上有优势的中小制造企业。

宋青强调,在推进过程中要重点扶持产业链上的中小制造企业,因为他们相对弱势,但又是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劳苦功高的“工兵”,是当前提升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水平的基础。

与宋青观点相近的林浩委员认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科技部在全国布局很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其中也有一些是设立在民营企业的,建议在一些重点项目的研究上不只是自上而下,也要有自下而上的项目,要让民营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要有更多的资金扶持。

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吴志明委员认为,要从政府引导和企业自身建设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的职能部门需要把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防止为了规避担责,部门间相互推诿、不作为,而造成具体问题上让企业遭遇‘旋转门’、‘弹簧门’。各系统政策上要优化衔接,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可预期性,对于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也尤为重要。”吴志明表示,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应积极修炼“内功”。企业需要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需要持之以恒的定力,坚持主业,谋求在一个点上突破。(记者 刘艳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建 企业 委员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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