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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访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

2019年03月19日 11:17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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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也是立等可取、随时随地可以获得的

记者:进入新时代,我国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有什么变化?公共法律服务与一般法律服务的不同点是什么?

刘振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越来越高,如果说以往的需求更多的是物质的,如今,他们更多的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因而,司法部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主管部门,必须在法律服务质量、服务形式、服务效率上进行创新,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最突出的特点是公益性和普惠均等性。公益性是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责任。关于普惠均等,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例,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军人家属,而公共法律服务面对的是全体人民群众。除这两个特点外,公共法律服务还具有人民性、专业性、集成性和便捷性的特点。也就是说,与国家信息科技进步、智慧城市、乡村振兴相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也是立等可取、随时随地可以获得的服务。

营造了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法律氛围

记者:近几年,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请您介绍下司法部具体抓了哪几方面的工作?

刘振宇:今年2月21日,司法部在广州召开了首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说是第一次是因为以往工作会议都是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某一领域,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各自专业领域的会议,这次则是一次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会议。通过调研梳理可以发现,近几年,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

首先是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基本建成。从国家顶层来看,我国现在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法律援助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与此同时,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建立了一系列部颁规章、地方行政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有了法律制度的支撑。

其次,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等达到85.3万个,专业人员达420万。

再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基本建成。从省到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近3000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9万个。再往下延伸,还为65万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这些都属于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到全国,去年共接通电话347.9万通。2018年5月,司法部开通了中国法律服务网,截至2019年2月18日,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法律服务网访问达1.5亿次,注册社会公众450万,咨询服务总量300万次,在线办理法律事务50多万件。

可以这么说,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以公共法律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服务机构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基本实现在掌上办、在指尖办。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对群众生活有哪些积极影响?

刘振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方便,营造了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氛围。

比如,群众只要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就可咨询法律问题;只要登陆中国法律服务网,就可以查询、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只要打开百度地图一搜,就可以找到距离最近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去跟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解调员、仲裁员等面对面地咨询。比如,我到江苏调研时就遇到一件真实案例。一名农民工受工伤后在家休养,正为不知道怎样进行工伤鉴定一筹莫展之际,有一天他拄个拐杖下楼,发现居民楼单元门口贴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宣传海报,他半信半疑地拿出手机扫了扫上面的二维码,没想到很快就找到了附近的法律援助中心,没几天,他的事情就得到了解决。

做大做强做好做优

记者:请您谈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下一步司法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以补齐短板?

刘振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12字目标要求来看,客观上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公共法律服务中涉及的专业人员有各自独立的体系和制度等原因,导致服务总量供给不足、服务整合不够、保障不太到位、服务水平及质量不高等问题,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确保“两快两全”目标的实现,司法部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工作推进上则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人民满意为标准,既解决雪中送炭,也着眼于锦上添花,也就是做大做强,做好做优。

一是要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上下功夫。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把大中城市的优质资源向基层转移和延伸,用行政手段进行积极引导。比如,可以组织大专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志愿者,引导离退休职工发挥专业作用,法律援助“1+1”行动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即“1个律师+1个大学生”。二是优化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面对法律服务线条化、碎片化的问题,要建立一种机制,把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和仲裁员等集合起来,汇集到三大平台上,加强平台的融合联动,解决快的问题、优的问题、便民的问题。三是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强化领导责任,在全国普遍建立“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基础。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协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水平。五是加强服务团队的业务建设。通过专业知识及职业精神的培训,使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人才更有责任感,同时,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唤起全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意识,使中央的要求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法律服务 司法部 人民群众 刘振宇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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