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收藏·鉴宝>资讯资讯

全国政协委员万捷:让 “流浪” 的文物回家

2019年03月25日 14:08 | 作者:杨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作为新闻出版界的代表,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以来,积极建言献策、履行职责。作为文化产业的代表人物,他不仅关注文化艺术的传承和保护、还致力于推动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践行者,在督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民众环保意识等方面,万捷委员持续提交了多份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提案。

今年,万捷委员针对艺术行业的传承及发展,提出了三项提案,范围涉及网络拍卖、艺术品回流以及提升博物馆数字化标准水平等内容,致力文化艺术行业的发展,推动艺术市场的健康运行、艺术资源的有序传承。

针对文物回流,万捷认为文物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魂和根,流散文物回国是我国“失(散)物的回归”,并非进口外国商品, 25%的税率明显过高。他建议《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中第23000000“邮票、艺术品、收藏品”应区分物品原产地,对原产于中国的文物艺术品予以零税率,对原产于国外的文物艺术品予以最低税率。当前,拍卖是文物艺术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并且已具备一套政府监管、行业监督和企业自律的管理体系。如为便于掌控和管理,可先行对个人携带进境拍卖的原产于中国的文物艺术品予以零税率。

针对网络拍卖良莠不齐的现象,万捷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电子商务法》的发布实施,对线上和线下商务活动的关系给予了公平对待和促进融合发展的定位,有关部门应当抓住《电子商务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为促进网络拍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加强网络拍卖主体资格审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综合监管等工作。

与此相关的,万捷还提出了关于调整拍卖货款增值税开票方式的提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42号公告,规定“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各地税务机关要求拍卖企业自此只能向买受人开具佣金发票,而拍卖货款部分的发票只能由委托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建议拍卖货款发票由税务机关委托拍卖企业开具,如涉及相关税费,参照个人取得拍卖收入所得税的做法,由拍卖企业代扣代缴。

针对博物馆数字化面临的问题,万捷建议,数字采集是数字化新技术的起点,要将其放在首要地位完成;采集工作要抱有“抢救性“心态,抵御随时可能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灾害;高标准制定国家数字采集标准,避免因应用技术进步带来的多次采集浪费;打造国家级的中国艺术品数据库大平台,为艺术文博机构及艺术家提供数据托管、IP数字版权交易和鉴证备案等服务。


编辑:杨岚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万捷 拍卖 万捷 文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