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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2019年03月27日 15:12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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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议案。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西藏自治区,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西藏自治区及其自治机关的成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79年,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的规定,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1978年以来,西藏依法进行了11次乡级、10次县级和8次设区的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选举。西藏各族人民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各族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地区事务的权利。目前,西藏自治区有35963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2.18%。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和发展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保持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维护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据统计,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300余件,切实履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自治区各方面工作已经实现有法可依,推动法治西藏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应人民群众的政治意愿,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决定》,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立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获得解放。

——充分保障各族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

为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参政议政权利,1959年12月,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成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西藏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政协第十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就围绕西藏制定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共提出提案2401件,立案2347件。在西藏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各阶层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作用。如政协第十一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518个委员中,宗教界(佛协)80人,排名第一;民族界64人,排名第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改革后,西藏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1980年,西藏全区开展了乡级直接选举,1984年后扩大到县。1987年,西藏自治区作出《关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定》。经过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发展形成了农牧区基层民主制度。农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保证。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泛推行。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基层工会组织5756个,工会会员497082人。

通过民主改革,西藏社会各界人士有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1959年7月,区、地两级行政机关含上层人士565人,其中贵族、官员和宗教界人士415人。在后来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曾有两位副主席吉普·平措次登和拉巴平措,都出生在吉普庄园,但在旧西藏,前者是农奴主,后者是农奴,而在人民政府里都当选为自治区副主席,成了共同参与人民政府决策的同事。民主改革使妇女获得了政治权利,广大妇女通过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成立妇女组织等积极参政。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的巴桑和中国文联副主席的才旦卓玛,是妇女界参政议政的典型代表。就连出生在拉萨一个大贵族家庭、曾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的唐麦·贡觉白姆都说:“在旧社会封建农奴制度下,连地方政府噶伦的夫人,在政治方面都没有过问的权利,那都是男人的事情。西藏和平解放以后,男女平等了,女人也有权利了,这方面变化很大。”

五、 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民主改革不仅废除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而且变农奴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使农奴拥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程,西藏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逐步与全国同步,西藏各族人民不断享有日益丰富的现代文明成果。

——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发展水平

民主改革使翻身农奴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发展生产的激情、创造财富的活力前所未有地迸发出来,西藏农牧业生产得到长足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西藏的生产总值1960年比1959年增长45.8%,人均生产总值增长42.9%,均为历史最高。1959年冬至1960年春,农业区修水渠长达1500公里,修整水池300个,扩大了灌溉面积37万余亩。1960年又修水渠5000公里,水库、水塘1500个,灌溉面积进一步扩大。1959年冬至1960年上半年,西藏共积肥料110亿公斤。到1960年春,农区耕地面积扩大到273万亩,比1959年增加了30万亩。农业生产的大发展,使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显著改善。以乃东县(今乃东区)克松乡为例,民主改革初期,全乡119户中有90多户缺口粮,到1964年不仅全乡农户家家有足够口粮、种子和饲料,而且95%的人家有了余粮。到1961年底,西藏牲畜存栏总数超过了平叛前的最高水平,达到了1206万头(只)。

在分得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国家还为分得土地的农民配备了生产工具,无偿拨给农牧民366957件铁制农具。之后的几年内,政府向农牧民发放了几十万件铁制农具,并且在拉萨、昌都、日喀则、江孜、泽当和林芝等地新建了小型农具制造厂。

随着民主改革的完成,中央政府立足西藏实际提出了“稳定发展”的方针。1961年“农村26条”和“牧区30条”下达后,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据统计,到1965年西藏粮食总产量达到29万吨,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长66.1%;牲畜存栏总数达到1701万头(只),比1958年增长54.1%。这一时期,西藏的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重大进展。到1965年,西藏公路总里程达14721公里,是民主改革前的2.6倍,西藏90%以上的县有了公路,仅拉萨市区就新修了8条柏油路,95%以上的居民用上了电灯;西藏小学达1822所、在校生66781人,中学4所、在校生1359人,中等专业学校1所,高等学校1所;专业文艺团体和电影放映单位133个;医疗机构发展到193个、床位数增加到1631张、卫生人员增加到2947人,分别是民主改革前的3.1倍、3.4倍和3.7倍。1966年,林芝毛纺厂建成投产,是西藏历史上第一座现代化毛纺企业。1965年,中尼公路建成通车。1973年,滇藏公路通车。

编辑:曾珂

关键词:西藏民主改革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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