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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更细监管刹住超前超纲教学

2019年04月03日 14:12 | 作者:熊丙奇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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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培训机构的超前、超纲教学问题,远比清理没有合法资质培训机构更难,需要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治理体系

当下,我国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取得重大进展,对没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清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进一步治理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超纲教学问题,远比清理没有合法资质培训机构更难,这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过程监管,也就是说,要获得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战役的“全胜”,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以往经验来看,只依靠家长、学生的举报,或者监管部门的突击抽查来治理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超纲教学,往往收效不大。部分家长选择培训机构,就是希望孩子早学、多学,一定程度上也充当了超纲、超前教学的“助推者”。监管部门实行教育备案制度,才能有效刹住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之风。

实行教育备案制度,从前置审批监管,转向过程监管,而且是更精细化的过程监管,这对监管部门来说是新的考验。过程监管不是直接介入、干涉培训机构的办学,而是通过制订超纲、超前教学的认定标准,来监督培训机构的执行。至于执行标准之后如何细化培训内容,可由培训机构自主确定。

还需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具体而言,应该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委员会来具体认定培训机构的超前、超纲教学行为,既可解决实施教育备案所需的人力问题,又可实现治理的专业化。

此外,建立教育备案制度,也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了具体依据,对于不按备案内容进行教育培训的机构,监管部门一旦查实,可进行相应的处罚。当然,这也利于更好地实施教育培训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可根据教育培训机构的备案项目,如内容、学生数、收费等确定资金量,从而更好地做好相关风险的防控。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培训 机构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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