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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贫困这块“硬骨头”该咋“啃”

2019年04月08日 10:19 | 作者:高文君 尹莹莹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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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农工党安徽省阜阳市委会组织部分党员对安徽阜阳某村农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发放问卷、电话咨询、访谈调查,深入了解农村剩余贫困问题。据了解,该村共有人口1196户,其中贫困户282户,已脱贫253户,未脱贫29户,根据调研结果分析显示:农村现剩余未脱贫人口主要体现在四大类,衰老(弱)、疾病、残疾、智障,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硬骨头”。

调研发现,对于衰老贫困户,有子女的就及时敦促子女赡养,没有子女的就纳入五保供养,经济上都能实现脱贫。但对于没有自理能力且无人照顾的老人,即使经济收入能得到保障,却面临诸多生活问题,如取钱、买药、看病,甚至拨打电话这样的事情,做起来都困难,导致这类老人的生活状况堪忧。

对于有疾病的贫困户,患大病需要大笔医疗费且家庭无力支付者,通过健康扶贫的一系列政策保障,可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其家庭生活都能正常运转。如该村2018年新纳入的6户因病致贫贫困户,都是家中有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都通过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对于需要长期药物维系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可通过办理慢性病卡,来解决医药费用问题,可由于慢性病药品村、镇的医药室种类不全,指定报销医院也买不到药,因此只能自付费用到药房购买,加剧了这类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致使其致贫风险增加或脱贫质量不高。

残疾、智障贫困又分为有劳动能力且生活能自理类、弱劳动力生活基本自理类、生活不能自理类。对于第一类,基本不会出现贫困问题;对于后两类,如果家庭中有足够的劳动能力予以照顾保障,经济上有低保、残补补充,也不会再有绝对贫困问题。

综上可以看出,一个家庭出现衰老、疾病、残障成员,家庭如能予以保障,经济上有国家政策支持,消除绝对贫困不是问题。而在农村,一个家庭会同时出现残、病、智障者,他们因先天身体智力缺陷或是其他原因,只能再次与身体智力缺陷者结婚生育,形成较为严重的整个家庭的能力贫困、能力缺陷,有的甚至后代中又会有身体智力缺陷者,形成代际传递。而最终的剩余贫困问题,多集中在这一类贫困户中。为此建议:

一、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体系建设,对家庭不能给予照顾的且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以及无法自理且无家庭成员照顾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员,通过养老院等社会服务机构予以保障。对于不愿集中安置的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护工对他们定期进行照顾。

二、 加强村镇卫生室建设,完善村民常用药品供应,扩大慢性病人药品覆盖范围,提高诊疗能力和水平,并尽量降低群众的购药附加成本。

三、 对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法保障的残疾、大病贫困户,建立档案,经济上政府兜底,在服务上通过志愿者服务、爱心人士认领、村定点帮扶的政府+社会模式来保障这一类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

四、 对农村的智障等有遗传疾病的人群,要对他们的婚姻生育问题给予干预引导,防止代际传递,提高人口质量。

(作者系农工党党员)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贫困 农村 剩余 家庭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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