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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活动启事

2019年04月15日 07:3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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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现进行歌曲征集活动。启事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征集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歌曲征集,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振奋精神,加强团结。

二、 作品要求

坚持追求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既要体现政协特色,表达新时代政协委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跟着共产党走、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鲜明立场和精神风貌,又富于感召力,易于传唱。作品不限题目、体裁和风格。投稿作品必须坚持原创,未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三、 征稿对象

各级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及离退休干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四、 组织机构

本次征集活动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主办。由主办方成立歌曲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与征集活动相关的组织、评选等工作。

五、 征集方式

作者投稿可以是完整的歌曲作品,也可以只创作歌词。投稿需提交作品一式2份,如有歌曲录制小样可一并提供。投稿需注明“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歌曲征集活动”字样,附作者简介、作品简介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歌曲征集办公室,邮编:100811,投稿邮箱:gqzj2019﹫cppcc.gov.cn,联系电话:010—66191756。

六、 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发出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下午6时征稿截止。

七、 评选办法

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首歌曲,进行推广传唱等。

八、 相关说明

本次活动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经评审入选制作出版的歌曲或歌词的著作权归全国政协享有,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全国政协对入选制作出版的歌曲或歌词给予一定奖励,各级政协组织和委员使用该作品,均不再给予作者任何费用,应征作品皆视为同意此约定。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追回有关奖励。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全国政协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人民政协 70周年 歌曲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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