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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玉:重要的不只是成为网红

2019年05月07日 10:20 | 作者:王进玉 | 来源: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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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和途径也变得越来越多种多样,尤其在当下,传统媒体、网络媒介,以及目前所流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等,都可“为我所用”,成为网红们对外宣传、推广的载体。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使用它们,在使用过程中要传播什么内容,传播的内容是否健康,是否有价值有意义,是否高雅或者说至少要保证不低俗、不媚俗,等等,这些才是需要每一位传播者、网红们务必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年前年后,北京故宫着实火了一把,“故宫拍雪”“故宫灯光秀”“故宫火锅”“故宫口红”等在网络上的走红,吸引了社会各界对故宫的普遍关注,故宫也似乎由此变得更加“亲民”,更加被大家所熟知。但其策划并推出的一系列活动,尤其是“故宫灯光秀”,却遭到不少网友的吐槽,包括一些圈内专家对此也表示出了些许不满,被认为过于花哨,是一次舍本逐末的做法,且“带有明显娱乐化倾向”“有哗众取宠之感”,甚至被批评为“大型露天蹦迪现场”等等。较真的网友还拿出了俄罗斯冬宫的灯光秀,以及日本春日大社、奈良长谷寺、巴黎圣母院等的灯会视频或图片做对比,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和看法。

直言不讳地讲,故宫灯光秀,从艺术或一般审美的角度讲,的确不甚高级和圆满,也确实给人略显低俗的视觉体验,或许主办方更多是为了满足普通大众比较简单、娱乐,以及相对朴实的民间审美,但的确缺乏一种内在的高雅和精致,以及一股与故宫精神相契合的人文气息、文化内涵。殊不知,民间审美很多时候也需要不断引导和提升。做为国家级博物院,也完全有责任和义务通过一些更为合理的、健康的、雅致的内容与形式,来有效传播真正有价值、有营养、有内涵的艺术观、审美观,来对大众进行审美上的正向引导,而不是降低标准和尺度去迁就、迎合,不能纯粹为了夺人眼球,只追求感官上的刺激和满足,而忽略或漠视内在的、更高层次的审美需求、情感抒发与心灵蕴藉,否则大众的整体审美将很难真正提升上去。

此外,故宫博物院前任院长单霁翔于近日在网上也首次晒出了故宫账本,并透露“2017年故宫文创收入已达15亿元,超过1500家A股公司”。据了解,近些年故宫的文创产品的确不断增多,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从一开始线下出品的日历、手提袋、钥匙链到最近线上推出的表情包、输入法皮肤等,可以说每一款产品既得到了一些人的喜爱,也得到了一部分人的批评。其实这也属于正常现象,众口难调,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如何更好地进行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与网络推广、销售等,无疑是摆在眼前的关键性问题。但倘若纯粹以文创销售收入来做为衡量文博单位的业务能力,则与前些年主要以GDP为指标的经济发展模式如出一辙、并无二致,也势必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诸多发展上的问题。因此一定要考虑到文创产品的特殊性,它的文化属性、艺术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审美上的其它一些功能等。

众所周知,近些年,尤其自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止一次明确提出并强调,艺术创作及其作品务必要注重和追求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同时也要关注到吸引力与感染力,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效益为首要标准和最高标准。而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同时还指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不能被市场牵着鼻子走。我想无论是一名文艺工作者,还是一家文艺单位,都应当以此为准则,来厘清和解决好在实际艺术创作,以及文艺产业发展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真正创作出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好作品,同时在坚守文艺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独立价值的前提下,也力求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作者为艺术评论家)


编辑:杨岚

关键词:故宫 审美 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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