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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 四层遴选确定2019年重点提案

2019年05月09日 10:45 | 作者:韩冬 郭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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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冬通讯员郭健)“同意。”“同意。”……5月6日,四川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

“每次全国政协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订,我们都会结合四川实际,对《条例》进行修订。”省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自1991年5月四川省政协出台该条例以来,这已是第5次修订。

修订《条例》是提案委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此,主管副主席及提案委分党组成员分别前往浙江、上海,四川凉山、攀枝花、广安、达州、巴中等地进行考察、调研,先后召开了14场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党派团体、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和市(州)政协的意见建议。新《条例》总共修订内容99处,涉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调整完善关于重点提案的规定等7个方面。

新旧对照,记者发现,新《条例》将四川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党章、宪法和政协章程的有关表述进行了一致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其中。同时,还结合四川实际,增加了“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中共四川省委战略部署。

“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案的提出应当注重质量。”在提高提案质量方面,新《条例》更强调“质”,对提案的提出方式、提交提案的基本要求、不予立案的情形均予以细化完善,并强调“有序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内容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提案办理评议”,同时还增加了评选表彰、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加强服务质量方面的内容。

同时,新《条例》在“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提案的办理”等章节加入了协商环节,突出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

本报讯(记者韩冬通讯员郭健)5月6日,四川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确定了2019年重点提案,并对督办分工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选定督办的《关于进一步拓展我省南向出海通道,扩大面向东南亚的对外开放合作的建议》《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建议》《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官”功能,助力“三州”精准脱贫》《关于凉山州控辍保学问题的提案》《关于构建现代农业营销体系,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5件重点提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战略部署,是严格按照《政协四川省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中“内容重要、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刻、建议明确具体、可行性较强”的重点提案遴选标准,从今年审查立案的1142件提案中遴选而出。

“为做好遴选工作,我们提前邀请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召开重点提案培育会,了解其关注的重点和提案意向,掌握了重点提案的产生范围。”省政协提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提案立案以后,提案委再次对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推荐的提案进行认真分析、反复对比和综合考量,初步筛选出了一批优秀提案。随后,再次邀请相关民主党派、省工商联和承办单位召开重点提案协调会,逐一对拟选重点提案进行沟通交流,达成办理共识。最后,经提案委员会分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本次主席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修订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等。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提案 重点 政协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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