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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是不可碰触的底线

2019年05月14日 09:15 | 作者:肖莹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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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女士梁某在上海浦东乘坐公交车时因下车琐事与司机发生争执,梁某抢夺拉拽方向盘,造成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后梁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检察机关提审梁某时,她供述说,本来再过几个月她就可以在上海落户,但她的落户资格肯定已取消。(《经济日报》,2019年5月8日)

这本是一则旧闻,却因纠纷起因之小(下公交车)与代价之大(触犯刑法、失去一线城市落户资格)再次引发舆论热议。但此事不应只看到失去上海户口这一吸睛因素,更多的警示是多维而深远的。

近年来,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时有发生,将社会舆论引向顶峰的是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导致15人遇难一事。“10·28”事件发生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2018年底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专题报告。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达223件,其中,因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引发的案件占比近六成。90.57%的涉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超八成获刑一至五年。2019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见,无论多小的纠纷起因,只要实施了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就构成犯罪。因为,维护公共安全是不可碰触的底线!

对违法行为的态度,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更体现了社会的法治程度。在乡里乡亲的环境中,谁还不能让司机师傅临时踩一脚、下个车?甚至拐弯绕路搭上亲朋好友乘车,都是人情世故。但在现代社会,公共交通工具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进站停车、过站不停。有人将自身的便利,凌驾于规则之上,归根结底是还没有形成遵从规则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只有每个人内心真正有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我们才能在他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时挺身而出;只有形成社会合力,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我们生活的环境才能有长久的安全稳定。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公共安全 碰触 底线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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