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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评价的“√”该怎么划?

2019年05月15日 09:11 | 作者: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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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善聚善用各类人才,中国创新一定能更好发展”……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被写入2019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考核评价制度是调动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具有重要影响,但科技评价体系犹如生态系统,需要时间慢慢修复涵养。”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在张占斌看来,科研评价对科研人员犹如高考对学生,具有“指挥棒”的功效,直接影响科研人员的行为取向。受社会大环境影响,科研人员也存在“科研GDP”倾向,部分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跑项目,应付检查和评审,对于科研活动本身投入不足,学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较为突出。“应改进现行科研评价制度,从重视数量转向重视质量,不能单纯地以论文论英雄,要更多关注科技成果本身的创新性和对社会的贡献。以创新实绩、同行评价、市场评价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而不是以领导认可、人际关系作为评价标准。减少科研评价的‘功利化’色彩,激发科研人员潜力做出一些原创性研究成果。”张占斌表示。

那么,现行的评价制度是怎样的呢?张占斌表示,现行评价制度是科研组织部门对科研人员进行评价,科研组织部门是裁判员。我认为,需要考核的是科研组织管理部门,考核相关科研组织单位花了多少纳税人的钱,形成多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如果这么做,就会对科研组织部门带来真正的压力,把科研中的泡沫和水分挤掉,发挥科研最大的效应。同时创新型、高水平的拔尖型人才还太少与我们建成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不匹配。如何打造一个让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这是我们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需要克服的短板。”张占斌说。

在调研中,张占斌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有企业反映,现在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很矛盾。张占斌给出的答案是,我们应创造条件,让企业尝到创新的甜头,不待扬鞭自奋蹄,创新驱动发展的底气可能就更强了。对于国有企业,应纳入创新指标的考核,不一定每年都考核,但三五年可考核一次,强化激励。同时地方政府要转变思路。从以前为经济增长而竞争转向为创新而竞争,从单纯的招商引资转向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转变,营造好的发展环境与平台,林秀鸟自来,有了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一个地区的创新力、竞争力自然会上一个台阶。

“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创新驱动发展局面的形成离不开崇尚科学、追求卓越、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离不开求真务实、诚实公正、怀疑批判、协作开放的科学精神。更离不开政府正努力创造宽松的软硬环境,让高校、科研机构的年轻人才沉下心来,心无旁骛地开展工作。”张占斌这样说。

编辑:秦云

关键词:科研评价 人才评价机制 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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