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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不停车收费实施时间表明确 年底ETC全覆盖

2019年06月05日 09:45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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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速收费站ETC年底实现全覆盖

今年年底,全国ETC用户数量将突破1.8亿;今年10月底前,所有高速车道均具备ETC服务功能;ETC装置非人为损坏将由发行单位免费更换……昨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ETC推进工作划定了明确的时间表。

关注1

ETC车道减速带等非必要设施将拆除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国ETC用户数量将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ETC全覆盖,ETC车道将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

到2025年,全国ETC用户数量将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大ETC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比例。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大修时,应根据通行需要,提前规划并适度超前增设ETC专用车道。今年10月底前,所有车道均具备ETC服务功能,其中大中城市、新建城镇、旅游景区周边收费站ETC专用车道占比不低于70%。加强ETC车道检测和维护力度。

同时,强化ETC车道运行保障,实现ETC车道24小时不间断服务。除下坡等特殊路段的收费站外,今年7月底前,拆除ETC车道减速带等非必要设施。

关注2

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通行费优惠

《实施方案》提出,将拓宽ETC发行服务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支持商业银行推广发行加载交通行业应用的联名卡,同时停止ETC储值卡发行、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

此外,还将结合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安装,并实现ETC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实施方案》还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移动支付车道覆盖范围,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在停车领域,也鼓励充分使用ETC装置,在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推广ETC在居民小区、旅游景区等停车场景的应用。

在加大ETC使用优惠力度方面,除了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的,也将由发行方免费更换。同时,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关注3

7月底前完成公车及特种车辆ETC安装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车载装置产品形态及服务功能多样化发展,研发与行车记录仪、智能后视镜等车载电子产品结合的多功能一体化终端,满足不同用户应用和消费需求。支持开展车载装置汽车前装,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ETC设备制造商、发行方开展合作,加强车载装置汽车前装技术研究、试点和推广应用。

同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

在推广方面,今年7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自今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

此外,营运车辆也将率先加装车载ETC装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修改完善出租车计价器相关标准,准许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不断提高乘客获取ETC通行费发票、出租车费发票的便利性。

关注4

对恶意偷逃通行费车辆加强监管与稽查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间有关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杜绝“大车小标、大车小签”等行为。依托北斗卫星定位、视频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联网收费稽查体系建设,加强对恶意偷逃通行费车辆的监管与稽查。

同时,还将通过构建高速公路信用体系进行约束。今年年底前,制定信用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绿色通道、交通执法等基础数据,加快建立车辆信用记录,集成车辆登记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通行交费信息等信息,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对恶意闯关、倒卡、逃费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TC推进时间表

2019年7月底前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

除下坡等特殊路段的收费站外,拆除ETC车道减速带等非必要设施。

2019年8月1日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

2019年10月底前

所有车道均具备ETC服务功能,其中大中城市、新建城镇、旅游景区周边收费站ETC专用车道占比不低于70%。

2019年年底前

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ETC全覆盖,ETC车道将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

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

2020年7月1日起

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

2020年12月底前

基本实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景ETC服务全覆盖。

2025年

全国ETC用户数量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编辑:曾珂

关键词:高速路不停车收费实施时间表明确 年底ETC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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