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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拥有幸福晚年

全国政协“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上)

2019年06月18日 14:2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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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院院长王建业: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

随着医养结合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政策协调性差、部门协作难,缺乏相关行业统一规范与标准,以居家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资源布局不够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力资源难以满足服务需求等问题已经成为掣肘医养结合发展的瓶颈。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

一、 以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建议各地在制定医养结合工作规划时,根据老年人数量、能力评估等科学测算资源需求,优化资源布局和配置。

二、 建立部门协作推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建议各地政府主导,整合相关行政部门优势资源,共同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调整制约医养结合工作推进的关键政策,如服务定价政策、相关机构标准认定审批政策、医保报销政策以及对社会资本和民营养老机构的支持优惠政策等。

三、 分阶段逐步推广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 加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支撑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各地区居家社区健康养老政策的设计和支持力度;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家庭养老的支撑体系。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场所以及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五、 关注农村老龄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老龄事业发展。建议进一步对农村养老问题进行细分研究,在实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将农村医养问题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城镇化在养老医疗方面的辐射效应和延伸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政策与服务短板。

六、 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等方面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建议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建立分级分类的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构建系统化和专业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七、 建立老年人健康数据库。建议推广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产品,提高老年人自主管理能力。建立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资源,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应尽快统一基本制度框架,防风险于未然
近3年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取得良好进展,截至2018年6月底,覆盖5700万人,受益人口近19万。除15个试点城市,“自愿”试点城市已有四五十个,并有扩大趋势。

由于没有制订统一制度框架,各地试点存在较大差异:一是保障范围不同。二是受益规模不确定。三是保障水平不同。四是失能失智“评估量表”不同。五是筹资渠道不同。六是筹资标准不同。七是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项目不同。八是居家护理待遇形式不同。下一步扩大试点,应防止制度碎片化现象进一步加剧。为此,建议:

一、 应在几方面予以统一:一是尽快对筹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应对筹资基数、费率、待遇水平作出原则规定,坚持“保基本”和责任分摊原则,按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设定筹资标准。二是对是否单独筹资作出决定。建立独立社会保险制度,做好长期财务测算,在困难地区不影响医保制度财务可持续性。三是尽快对覆盖范围作出原则规定。坚持“全覆盖”原则,职工和居民统一政策,保障对象以重度失能为主,逐步扩大到中度失能和失智群体。四是加强部门协同,结合民政系统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和卫健系统老年照护评估标准,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鉴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五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家政服务向长期护理延伸,壮大医养结合工作队伍。

二、 应着重关注制度设计较为全面的几个重要试点城市,以此为基础作为建立制度统一的基本“模板”。例如,南通做法的特征是:一是制度起步就实现全覆盖,职工和居民采取统一政策、统一缴费和待遇标准;二是从重度到中度,从失能到失智,稳步扩大受益面;三是按照居民收入0.3%筹资,由政府、基金和个人按4:3:3分担;四是以生活照料为主并兼顾医疗护理,基金支付可持续;五是建立辅助器具租赁、照护需求评估、失能失智预防等三大机制,践行以居家照护为基础,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六是创新扶贫机制,用长护险基金“购买”家人亲情照护。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养老 服务 社区 政策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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