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聚·焦点聚·焦点

赖丽华:树立四种思维,创新社会治理

2019年07月01日 16:59 | 作者:赖丽华 | 来源:江西日报
分享到: 

作者: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赖丽华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我们就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指示要求,树立法治思维、整体思维、创新思维和互联网思维,创新新时代社会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法治思维是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根本前提

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目标在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提升人民福祉。因此,社会治理的各种体制机制创新和建设都要围绕这个目标进行。本质上,法治自身就是公平、正义、安全等价值因素的核心。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就应以法治思维作为根本前提,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理念。

用制度规则引领社会治理。一是遵守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在各领域的治理中,无论是制度规则的制定,还是具体的治理方式方法,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践踏法律红线。唯有在宪法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社会治理,才符合人民群众对治理行动的预期,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二是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制定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社会治理面对的多是基层一线,地区差异性大。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尤其是我国立法法新赋予的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制定契合本区域的地方法规,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地方社会治理的全面发展。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资源,加大民俗习惯转化成乡规民约的力度,让民众在熟悉易懂的民俗治理习惯中,自动自觉地进行自我治理。

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处理好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这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上。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多元主体治理体系,民众既是治理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治理客体和受众。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面对的是基层一线的群众,其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法规授权内。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身就是依法治理的本质要求,也是取得良好社会治理效果的前提和保障。二是处理好私权利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社会治理面对的很大一部分是基层民众之间的各种纠纷,属于私人权利范畴。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应该保有私人权利的行使空间,可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更多地采取疏导、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些利益纷争。

提倡契约精神。无论是在政府和民众之间,还是在民众与民众之间,都要通过法律强制、政府带动、社会倡导,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系统,引领整个社会倡导契约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公信力,以法治推动道德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整体思维是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关键

整体思维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本质特征,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关键点和根本要求。社会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下社会的治理和发展同步推进的进程,它要求树立社会是整体发展、系统发展的思维,良性有效的社会治理不仅是对社会安全、秩序、稳定的把握,更是并行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进程之中。

整体思维要求把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看成一个整体。社会发展推动有效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治理嵌入社会良性发展之中,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共生并存,两者不能割裂。在社会治理中,采用的技术手段、人力资源可以有效推动社会治理良性发展,同时也可以用来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比如,以互联网等技术为基础推进的“雪亮工程”,就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整体思维下,以“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为总目标,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使视频图像信息在城乡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民生服务、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领域得到有效应用的典范。

整体思维还要求多主体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在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背景下,要清晰地认识到社会治理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从而调动全社会一切可以参与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一要明晰政府的权力边界。合理划分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权责边界,政府要有更大的包容性,遵循“权力下放、资金下拨、服务下沉”的原则,将“社会”的归还“社会”。二要加大社会多元主体的培育。正视和推动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和稳步发展,解决目前社会组织总体能力不足、参与度不深等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充分挖掘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在政府的主导下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在更大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弥补治理空白,更好地培育公共精神。三要建立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参与保障机制。社会治理要体现和保障民众参与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就要以信息公开、过程透明、民主参与、程序规范为基本原则,通过程序和机制的设计,保障社会大众能够从实质上参与社会治理。

创新思维是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不竭动力

创新思维的本质,是要求在社会治理中,摈弃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由上而下单向度的管理思维,在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上不断推陈出新,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治理理念上要敢于突破社会治理依赖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的思维。传统的社会治理容易受制于一个区域的地理区位和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社会治理更加良好;反之,地理区位更加闭塞、经济落后的地区,往往容易受到限制。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要彻底摈弃区域限制的思维,因为传统治理条件的限制可以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得到弥补,条件受限的区域以创新思维推动,同样可以取得社会治理的良好成效。

我国社会治理中涌现的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都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要善于吸收和借鉴这些先进治理经验,结合本地区的特殊性,不断创新治理工具和治理方式。如浙江的“枫桥经验”、教育领域的“网络慕课”、城市建设领域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治理领域的“社区养老”等,都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有益尝试或先进典型。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社区、企业、慈善人士、群团等各社会治理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不断扩大参与面。

互联网思维是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基本方式

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社会,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在“互联网+”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来创新社会治理。

深刻认识互联网时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特点。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具有复杂性、多元性、包容性和合作性的多元合作共治。治理各方要本着主体平等、权利对等、机会均等的原则,强化社会事务公开,以沟通和对话协商方式处理事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了解民意,防范和化解矛盾。这是互联网思维下,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也是重要环节。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增加民意的沟通和对话渠道,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等各种互联网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民众诉求,并迅速反馈处理结果,推进信息公开共享和事务共治。

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互联网的匿名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网络行为的难以约束性。在网络舆情应对上,也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以事实公开和信息透明为根本要求,网上网下充分对接,及时准确把握社会舆情动态,科学引导网络舆论,不断优化社会治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社会 治理 法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