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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多地最高温破40℃ 部分省份上调高温津贴

2019年07月04日 14:0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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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国家层面政策看,2012年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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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7年7月浙江省开展的“送清凉送关爱”慰问活动 浙江省人社厅提供 摄

除了领津贴,这些劳动保护也必须有!

今年6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通知》中还强调,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工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同时,针对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各地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山东就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除了发放高温津贴,不少地区也对高温天气下职工的劳动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例如,陕西省总工会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或调整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尽量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湖北省人社厅明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高温 津贴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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