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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

2019年07月25日 14:44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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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脱贫攻坚深入开展。中共十八大以来,政府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布局,并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内容,在制度设计、政策安排、项目实施上给予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专节部署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确保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26部门制定《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并制定了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等配套实施方案。加大金融资金投入,2011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康复扶贫贴息贷款53亿元,35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以来,政府将600多万残疾人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截至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人数已减少到169.8万。

七、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个人行动能力

中国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辅助器具供应和适配服务,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无障碍环境建设形成规范体系。自198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相继制定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指南》《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等国家标准。国家民航、铁路、工业和信息化、教育、银行等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实施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铁路旅客车站、网站及通信终端设备、特殊教育学校、银行等行业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共十八大以来,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呈现明显增长的态势。截至2018年,全国省、地(市)、县共制定无障碍环境与管理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475部。

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由点到面有序推进。“十五”期间,在12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十一五”期间,创建活动扩展到100个城市;“十二五”期间,50个市县获选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143个市县获选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市县。2015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由城市逐步向农村发展。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截至2018年,全国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都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工作,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市、县达到1702个;全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已有75%的出入口、40%的服务柜台、30%的厕所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政府加快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2016年至2018年共有298.6万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

信息无障碍建设步伐加快。制定关于信息无障碍的国家技术标准,推动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多个国家及行业标准,为残疾人便利使用信息通信设备、获取互联网信息、操纵辅助装置等提供有效标准支撑。推进中国政务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截至2018年,500多家政府单位完成了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万多个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实现了无障碍服务。将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和推广作为国家义务,《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手语和盲文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规划。2018年,《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重大会议的直播加配手语播报,中央广电总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在重要节目中加配手语播报服务。截至2018年,全国省、地市级电视台共开设电视手语栏目295个,广播电台共开设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30个,省、地(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124个。对残疾人信息消费给予优惠或补贴。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推出面向特定人群的资费优惠,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为从事互联网行业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在技能培训、运营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便利。互联网企业也在提升残疾人网购体验、开放信息无障碍技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服务。

重点领域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启动到2035年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在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地铁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的设计使用标准中增加无障碍要求。各地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客运车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老弱病残”专座,使用低地板公交车和无障碍出租汽车。大部分城市公交车都配备车载屏幕和语音报站系统,部分城市公交车安装了车载导盲系统。多个省份客运设施无障碍建设率达到100%。铁路部门为3400余辆动车组列车设置了残疾人专座,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火车。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造轮椅坡道和盲道,配置语音叫号系统、叫号显示屏等设备,设立无障碍卫生间和无障碍停车位。邮政部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快递行业为聋人客户提供短信服务,盲人读物免费寄送。完善诉讼无障碍设施及服务。大力推进法院接待场所、审判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案件情况,允许相关辅助、陪护人员陪同残疾当事人出庭。

辅助器具供应和适配服务获得政策支持。2016年,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对推进辅助器具产业快速发展作出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免征上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降低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生产成本。各地相继制定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对购买辅助器具和提供适配服务给予补贴。2018年,有319.1万残疾人获得盲杖、助视器、假肢等各类辅具适配服务。自1996年以来,各级政府组织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假肢服务、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服务等重点项目,累计为1500万人次提供了服务。

残疾人个人行动能力得到提升。公安部不断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条件,已有27.9万肢体、听力等残障人员申领驾驶证。《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要求承运人、机场和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免费提供登机、离机所需要的移动辅助设备。每列火车预留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制定《导盲犬》国家标准。积极发展网络、电话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方便残疾人群体乘车出行。

八、 人身自由与非歧视

中国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制定特别保护措施,保护残疾人的生命权和人身自由,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各项公民权利。

残疾人人身权利得到法律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对残疾人的人身权利作出相应规定,对虐待、遗弃、故意伤害残疾人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面具体规定了残疾人人身权利及保障措施。

适时调整相关机制保障残疾人人身自由。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自愿救助;废除对麻风病人实行严格隔离的做法,让患者回归家庭和社区;实施“中央补助地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随访服务等已覆盖全国。

加大对侵犯残疾人人身自由犯罪的打击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为切实保障残疾人人身自由和安全,刑法修正案(六)增加“强迫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对残疾人负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残疾人,情节恶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对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拐卖残疾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打击。公安部开展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残疾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立法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法律法规对反歧视和合理便利作出具体规定。200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反歧视原则: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2010年以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以及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不歧视的内容,并对不歧视作出具体规定。

编辑:曾珂

关键词: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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