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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珍贵的“军邮”

2019年08月02日 16:25 | 作者:付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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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邮票史上,有一套珍贵的邮票,被集邮爱好者亲切地称为“黄军邮”“紫军邮”和“蓝军邮”。这套邮票,曾经短暂发行,在邮票市场上很难见到它们的踪迹,只有在中国邮票邮政博物馆的展厅中,才能偶尔见到它们的身影。每次露面,都能引来无数集邮爱好者的追捧。

“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本刊特别为您讲述“黄军邮”“紫军邮”和“蓝军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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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三年,原邮电部发行的《军人贴用》邮票,一套三枚。

“军邮”的故事

“所谓‘军邮’,又称军人贴用邮票、军邮邮票、军事邮票。是供现役军人或军事机关免费或减费寄递邮件贴用的专用邮票。”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副馆长李亚静对笔者说:“在20世纪30年代,军邮系统就已经在红军当中建立并逐步加强。但是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全国邮政统一,军邮组织如何与民用邮政系统相协调,就成为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在1949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邮政会议中得到了解决。”李亚静介绍,当时的会议决定:“军邮组织继续存在,因属于军队通信范围,应为军队组成部分,由军委会交通部门领导,建制供给归军队,业务指导归邮局。其任务为专办军队之通讯及报刊发行。小包邮件因经费太大,应归军队负担。军邮免费问题各地不同。应只许平信免费,其他可酌情优待,以后详细研究再行规定,军邮代办地方邮局业务,亦应给予报酬。”由此可知,在当时,军邮组织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独立邮政系统存在的。

当时,现役军人投递平信,是在邮件上加盖“军邮免费”戳记来寄递的。但是,由于这类戳记样式较多,为了方便管理,也为了与民用邮政的规章匹配,发行特制的军人贴用邮票事项就此提上了议事日程。

1950年6月12日,当时的军委通信部、邮电部以及军委总政治部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门讨论发行军邮邮票的问题。会议除对使用、分发、管理等问题确定了基本原则外,也确定了军邮的发行日期为7月1日。“当时的邮政总局原计划将已停用的库存区票进行加字作为军邮邮票,但未被采用。”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工作人员赵梓彤说,因此,原计划发行的军用邮票未能发行。

1951年3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邮总局成立。1952年12月4日,军委通信部发布《军邮业务暂行通则》,其中,明确提到了军人贴用邮票的问题。此后,当时的军委通信部与邮电部开始商讨军人平信免费寄递问题,商定:军委通信部按邮票印制成本向邮电部购买邮票,分发各部队及各级军事机关的供给制人员使用。

1953年2月2日,当时的中财委批复同意两部商谈的方案,要求邮票分发制度逐级严格审查掌握,避免浪费。2月20日,军邮总局与邮政总局商谈决定设计一种军用邮票图案,印制数量为1亿枚,军人贴用邮票的筹印工作由此正式启动。

1953年2月27日,邮政总局派邮票设计人员孙传哲前往有关单位,搜集设计军人贴用邮票的参考资料。孙传哲最初设计的图稿是将“八一”五星、铁锚和飞翼组合在一起,但当时的军委总政治部接到设计图稿后表示该图稿不适当,只能用人民解放军的军徽作为邮票图案。为此,孙传哲重新设计。将军徽作为主图,四角饰以花纹,于3月19日函送邮政总局,并很快获得同意。

当年的3月31日,邮政总局致函供应局,订印军人贴用邮票800元面值一种,图幅21×32毫米,军徽及边框用红、黄两色,底纹用紫红色印制。1953年5月4日,邮政总局收到了邮票印样,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印厂印出了紫红色、桔黄色(即以后所称的“桔红色”)、翠绿色、棕色和蓝色5种样张。

1953年6月11日,当时的邮政总局将五种样张函送军邮总局审核选择。所选样张有一至五的编号,其顺序为桔红色、棕色、蓝色、翠绿色、紫红色。6月22日,经军委总政治部的同意,决定采用第一、二、三种图样。这样,原定一套一枚的军人贴用邮票,就变成了一套三枚。

与此同时,邮票印数也做了调整。最初拟定军邮印数为1.25亿枚,在确定邮票的设计样式后,决定改为1亿枚,这也成为邮政总局订印的依据。

该邮票改为一套三枚后,军邮总局要求“第一种印四千万枚,第二、三种各印三千万枚”。此外,邮政总局为了供应国内外集邮爱好者以及出国参加邮展互相馈赠希望加印250万枚,得到同意。

直到原订的1亿枚邮票开始交货后,邮政总局致函供应局通知每种加印250万枚,所以,军人贴用邮票的总印数为107500000枚,其中桔红色800元面值印42500000枚,棕色和蓝色800元面值的各印32500000枚。集邮界俗称这三种邮票分别为紫军邮、黄军邮和蓝军邮。

神秘的“蓝军邮”

“由于该套邮票采用三色套印的方法印制,对当时的印厂来说任务紧张、技术比较复杂,使得制版及印刷一拖再拖,发行日期也迟迟不能确定。”赵梓彤说:“这套邮票是由北京人民印刷厂营业分厂承印,印制过程较长。最初,邮票邮政总局定于1953年5月1日前发行,后又称‘六月间’发行,后又改为8月份发行。”

1953年7月30日,当时的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各院校以及志愿军部队领导机关发出25号专电,对这项邮票的供给范围、分发标准、使用办法、请领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中说:“凡属我军后勤部门供给范围内之陆、海、空指战员,都享有‘军人免费邮票’之优待,志愿军战勤人员及参加抗美援朝之员工,在服勤期间,也享有此项优待”;“‘军人免费邮票’每月每人发给两张,可寄两封平信。所发之邮票本人有支配权。可以积累后寄发挂号信,也可以寄给家属和自己通信使用。但严禁直接或变相买卖,严禁将邮票作为公用,并加强管理,以杜绝贪污和可能发生的漏洞,使战士、干部得到实惠”;“将‘军人免费邮票’贴在信件上,即可直接向各地地方邮局、代办所、信筒、信箱交寄”;“此规定施行后,原凭军邮日戳免费寄信制度,即予废止”。

当年8月24日,邮电部签发邮件字第1730号通知,称军人贴用邮票“现已印妥并已交由通信部向军委所属部队和机关逐级发给军人应用”,“如有军人直接间接向邮局交寄邮件贴用上述邮票,应予照收,不得拒退”。

按规定,军人贴用邮票由军邮总局派人去邮电部财务司所属的邮票库分批领取,然后转交军内财务部门逐级下发。1953年7月31日,军邮总局领取第一批军人贴用邮票。

当年8月初,军委通信部领导同志到部队调查研究,有三个军区反映使用军人贴用邮票可能产生问题:一是信件盖上地方邮戳容易暴露部队驻防及移防的信息;二是使用范围难以控制,不该享受优待之列的信件无法控制;三是边远分散驻扎的部队附近并没有地方邮政机构,代发的军邮机构无法盖销邮件;四是部队实行供给制,官兵分到的邮票不够用;五是信件可以直接向地方邮局投递,减少了过去军邮内部收发时的把关问题,使无着落的信件增加。

“当时的军委通信部非常重视,反复研究,认为下发军人贴用邮票利弊伴生,部队提出的问题难以完全解决。”赵梓彤说:“为慎重起见,决定推迟使用军人贴用邮票。”

1954年6月11日,军委通信部对已印制完成的军人贴用邮票作出初步处理:“凡已发给个人而没有使用的,能收回的立即收回,不能收回的也不准再作寄递信件使用;各单位所存的邮票暂时仍继续保管,等候进一步通知。”

“当年10月,当时的军委通信部与邮电部商讨后认为这套邮票不能使用,拟将库存焚毁。10月23日,当时的军委通信部决定采用化纸浆的办法处理这批邮票。”李亚静说。

由于《军人贴用》邮票是分批印制、分批发行的,销毁时又是各大单位自行处置的,因此,并没有统一留存的完整数字。所以,三枚邮票具体还留有多少枚,很难估测。但是,从多年以来,中国集邮界公认的数量来看,蓝军邮留存最少,紫军邮、黄军邮次之。因而,其已然成为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中的重要珍藏之一。


编辑:杨岚

关键词:邮票 军邮 军人 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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