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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飞越海峡的邮政信函

2019年08月08日 17:46 | 作者:刘建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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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两岸邮政同仁,历经整整30年,海峡阻隔,飞鸿罹断。

这是30年后第一封飞越海峡的邮政信函,说起这封信函,背后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通篇高屋建瓴,郑重宣示了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两岸关系发展由此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同时,时任国防部长徐向前发表了关于停止自1958年开始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旦、二旦等岛屿炮击的声明。大陆接连释放出的善意,使海峡两岸的紧张关系开始缓解,两岸邮政部门的交流沟通也成为必然之势。

根据中央精神,原邮电部决定,以大陆邮政总局局长的名义,向海峡对岸的“中华邮政总局”局长写封信表达节日问候。时值1980年的年底,这项工作就交给了邮政总局国内业务处来完成。鉴于对方目前仍畅行文言文的文体,且使用繁体字。国内业务处经研究,就安排处内擅长书写繁体字的工作人员程湘钦来起草。为了使文章准确,不出纰漏,经与部内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信件的主旨为:简短,礼节性,互致问候。时间要求,要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前寄达。翌年新春大年初一的日期为1981年2月5日。

信件起草后,经与部内相关部门推敲、修改。最后由时任邮电部副部长兼邮政总局局长的阎晓峰签发。签发的时间为:1981年1月27日。

信件的全文如下:

台北邮政

“总局长”先生: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我谨代表大陆全体邮政职工并以我本人的名义,向“总局长”先生和台湾的邮政同仁致以节日的祝贺!

分住在大陆与台湾的全国人民,都渴望尽早建立直接互相通信联系,作为大陆和台湾的邮政人员理应为全国人民提供直接通邮服务。让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有利条件,为早日实现大陆和台湾的骨肉同胞直接互通音信而努力。

邮电部邮政总局局长

阎晓峰(签字)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文中引号为编者所加)

在这里,不能不介绍一下阎晓峰同志。由于阎晓峰因病去世较早,所以不少人对他不太熟悉。

早在红军时期,阎晓峰就参加了革命。抗日战争爆发后,阎晓峰毅然参加了牺盟会敢死队,并被任命为大队长,与敌人展开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任山西省邮电管理局局长,邮电部邮政总局局长,邮电部副部长。1984年因病去世。阎晓峰在签发这封信时,已被提拔为副部长,但还兼任邮政总局局长职务。

阎晓峰个子很高,身板魁梧,操一口浓重的山西口音,常年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中山装,脚下一双松紧口黑布鞋。他在山西农村的亲戚比较多,又多生活在老区,家境都很拮据。每次发工资,都要给我这个做秘书工作的人开列一个条子,上面列着各个亲属的姓名地址、汇款的金额。由我到邮电部对面的六部口邮局,一一汇走。每次汇款总的金额,几乎占去他工资的一半。

当时邮电部的秘书,都有一个习惯,每天8点钟一上班,都要到存放文件的柜门里取出呈送的文件,以及信件、报刊等,及时送阅。大约是1981年3月的中旬,早上在取文件时,突然,一封黄色牛皮纸信封跳了出来。没错,这就是阎晓峰签发的寄往台湾的那封信!

信封的正面,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均用用毛笔书写。收件人:台湾台北邮政总局。寄件人:北京邮政总局。

左上角盖有红色“邮政公事”戳和“航空”戳。右上角在贴邮票处贴有邮件挂号条。号码为:0415。挂号收寄局为:北京31支,即北京六部口邮局。在寄件人名址的上方,销有出口局的收寄戳:北京31支,1981.1.31.20。

按常理,转趟取回的邮件,当天要销票出口。目前尚不清楚的是,阎晓峰1月27日签发的公函,为什么1月31日才送至邮局?

正面很醒目的还有一个红色的戳记,图案是一只手臂,手的前方指向“台湾”两字。手臂上刻有英文字:refused(拒绝)。手上的字体略小:tosender(退寄件人)。大拇指上也刻有英文,但十分模糊。这个红色的戳记指向台湾,看来是搞错了,所以此人又用蓝色的圆珠笔,从台湾、台北收件人名址处,画了两个箭头,指向寄件人:北京邮政总局。

奇怪的是,信封正面的上方,用同样的圆珠笔画了3个小方格,每个方格都画了对角线。这些方格与公函毫无关系,为什么画这些方格?是什么情况下画的?我分析,这是收件人无心所为,很可能是在寻思如何处理这封“棘手”的公函时,随手为之。而后,才画了箭头,指向收件人,退回了事!

信封的背面,有3个邮戳,两个是台湾的邮戳。邮戳为圆形,直径均为28毫米,虚线边。戳盖得十分清晰,两个邮戳的中文,均由右至左书写,一个为“台北”,一个为“台湾”。台北邮戳的下方同时标注了英文,日钉的日期为:81年2月4日16点。“台北”两字的中间,刻有编号:辰45。而刻有“台湾”的邮戳,看来是投递局戳,字钉显示的时间是2月5日,即进入台湾第二天上午的10点。是日,刚好是农历辛酉年大年初一。说明台湾的邮局已准确无误地将这封信投递到了收件单位——台北邮政总局。

奇怪的是,同样是台湾的邮戳,上方刻有“台北”的邮戳,字钉是按公元纪年刻制,即1981年2月4日。而上方为“台湾”的字钉,却是按“中华民国”纪年,即70年2月5日。个中缘由,不得而知。

信封背面还有一枚大陆邮戳,上面的字钉为:北京800(专)1981.3.9。这枚戳是退信的投递戳。这个戳上的时间也令人狐疑,如按去程计算,北京出口时间为1月31日,到达台湾是2月4日。按照这个时间倒推,这封信件离岛的时间应为3月3日前后。为什么这封信件在台邮政总局停留近一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又发生过怎样的事情呢?

我们需要了解的问题,很可能和下面的发现有关。

我将信封带回办公室,惊奇地发现,信件的封口已打开!我马上找到邮局的投递员询问,想了解是否投递员动过,他向我保证:绝不敢做这种事情。从他急红的脸庞看,是我错怪他了——我大胆想到了一种可能——“台邮政总局”的相关人员,已经打开,并阅读了信函全文。因为,“中华邮政”的规章制度是极其严格的,没有授权,“总局长”以下的人员,是绝不敢私拆函件的!

我立即将送阅的文件和这个信封呈送给阎晓峰,他将这封信件翻来覆去仔细地观看,又站起来凝视着窗外,许久,许久———30年过去了,这个镜头仍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第二天,当我像往常一样,将待阅文件送到阎晓峰办公室,转身要走时,他叫住了我,用浓重的山西话说:“你喜欢实寄封,你留着吧!”这真的让我喜出望外!几十年来,我收藏了无数枚实寄封,应该说,不少实寄封是可以复制的。但这枚沉甸甸的实寄封,是永远都无法复制的!

(本文作者曾任原邮电部副部长闫晓峰的秘书、国家邮政局原邮资票品司司长)


编辑:杨岚

关键词:台湾 邮政 阎晓峰 邮政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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