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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促销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令人担忧 ——烟草销售点烟草广告明显反弹

2019年09月03日 17:1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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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3日电9月3日,中国控烟协会发布了对8城市、10县/镇烟草销售点调查结果。中国烟草协会许桂华研究员介绍,新修订的《广告法》在2015年9月1日生效,在实施半年后的2016年5月,协会曾组织对11个省的11个城市的烟草广告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室外和公共场所烟草广告明显减少。在时隔三年后,2019年1-5月协会再次选择对8个省的8个城市、10个县/镇中的 741个烟草销售点专门进行调查,这次调查选择了8个城市选择了641个烟草销售点,10县/镇选择了100个,共741个的烟草销售点。结果显示,烟草销售点烟草广告明显反弹,烟草促销和销售电子烟现象令人担忧。


63. 7%的烟草销售点发现烟草广告

高达63.7%的烟草销售点发现烟草广告,仅有36.3%的销售点未发现广告,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高于县/镇;在不同类型的烟草销售点中,城市、县/镇的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均居首位,明显高于超市和便利店。

在8城市中,有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发现最多的是广州和郑州,所调查的销售点100%发现烟草广告;其次是成都为97.5%,合肥为96.3%,最少的是莱芜3.3%和深圳3.4%。

在10县/镇的调查中,发现有56.0%的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最多的是广西阳朔、四川青城山和云南石林,均为100%;最少的是吉林玉潭为10% 。


57. 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

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以下简称禁售标识),城市高于县/镇6.5个百分点。未设禁售标识最多的是便利店为63.9%,其中城市的便利店和专卖店高于县镇,超市是县镇高于城市。

在8城市中,有58.5%的销售点未摆设禁售标识,最少的是温州8.8%,最多的是郑州为91.2%;

在10县/镇中,有52%的销售点未摆设禁售标识,最少的是浙江省嘉善为0,最多的是广西省阳朔和云南省石林,为100%未摆设禁售标识。


30. 2%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

高达30.2%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专卖店、超市和便利店均发现有促销行为,有46.4%的烟草专卖店、27.3%的便利店、26.3%的超市有促销行为;烟草专卖店促销行为明显高于便利店、超市。

在8城市中有25%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最多的是浙江省温州市,为71.8%;最少的是深圳市,为0;

在10县/镇中有64%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 ,最多的是河南省长垣县达100%,县镇明显高于城市。

此外,在8城市调查中发现有3.9%的烟草销售点有青少年进店买烟;有2.7%的销售点设在距中小学校50米内。在10县/镇调查中发现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


控烟协会副会长、教育部体卫艺司原巡视员廖文科指出:

这次的调查结果让我很吃惊,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4年了,2019年竟然还有63.7%的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而且比2016年的45.7%还增加了近两成。说明有相当多的烟草销售店无视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的法律,仍在以各种方式发布烟草广告,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烟草广告执法上的不作为。我长期在教育领域工作,特别关注烟草广告对青少年尝试吸烟的诱导作用。我一直认为,阻止青少年吸烟,是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的治本之策。而烟草广告会成为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诱因。我强烈的呼吁,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烟草广告,对违法商家必须依法严处。此外,还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也令人吃惊。《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做出“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规定,但仍有如此多的商家,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说明这些烟草销售店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意识,也必定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隐患或行为,也必须加强监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通过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这一环节,有效切断青少年尝试吸烟的烟草来源。我也希望所有烟草销售商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不做烟草广告,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资深控烟专家许桂华研究员指出:

从两次的调查发现,一是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明显反弹,表明烟草广告未得到有效实施。2019年调查发现有64.9%的销售点有烟草广告,较2016年的45.7%相比增加了19.2个百分点,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像广州、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广告也急剧增加,2019年在广州的调查发现有100%的销售点发现了烟草广告,较2016年增加了71.2个百分点;上海也增加了27.6个百分点。《广告法》在广州和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都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严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未究”的状况,很令人不安。二是发现有高达30.2%的销售点发现有促销行为,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令人担忧。世界卫生组织一再提醒,电子烟存在安全风险,目前在电子烟缺乏标准的情况下,竟然有23%的县/镇销售点在销售电子烟。她指出,发生上述现象表明:烟草总公司作为烟草销售点的主管部门,存在着执行和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亟待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农工党中央医卫委副主任支修益教授说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MPOWER控烟策略,各国应该全面禁止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和促销行为包括电子烟。目前许多烟草公司通过举办所谓的“公益活动”进行软广告促销,影响人们的吸烟行为特别是影响青少年的吸烟行为。我们想告诉大家:吸烟相关疾病的发生与预后同烟民的吸烟指数密切相关,吸烟指数即每天吸烟的支数乘以吸烟的年数(烟龄)。以肺癌为例,如果烟民每天吸烟超过20支,连续吸烟超过20年,吸烟指数超过400时这个烟民就成为肺癌的高危人群,吸烟指数越高患肺癌的几率和风险就越大,特别是小细胞肺癌和肺鳞癌。而且同吸烟密切相关的小细胞肺癌和鳞癌绝大多数是中心型肺癌,手术治疗风险大,围手术期并发症发生率高。近年来上市的只杀伤癌细胞,不影响好细胞的分子靶向药物对于不吸烟的女性肺腺癌效果很好,而对于绝大多数的吸烟肺癌患者无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肖琳研究员指出: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极大地美化了烟草企业形象,误导了公众,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为增加烟草消费开拓了市场。特别是对青少年,大量研究表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开始吸烟的可能性。2015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广告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政策。但是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仍有18.1%的成人看到过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活动。其中在烟草零售点和互联网上看到烟草广告较为集中,需要特别引起关注。

另外,大量研究证据表明,只有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显著减少烟草制品的使用。1970至1992年在22个发达国家开展的调查发现,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能够降低6.3%的烟草消费。相比之下,部分禁止则无效或者基本无效。这些国家的历史数据表明,如果只是堵住了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和杂志,烟草业就会将其预算转移到其他未受管制的广告媒介或方式,如户外广告牌和互联网。如果广告宣传的途径都被阻断,烟草企业则会将其广告费用转向赞助其他类型的受年轻人欢迎的活动,譬如体育赛事、音乐会等。因此,要使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禁令产生实际的效果,就必须是全面的,同时要针对所有类型的营销和赞助活动。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研究员指出:

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仍是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影响因素。

烟草业一切广告、促销、赞助的唯一动机,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民众健康的灾难。

烟草业将零售终端造就成一个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尊严,必须禁止包括烟草专卖点在内的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少所所长郭欣指出:

烟草广告是影响青少年开始尝试吸烟的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北京市2005—2015年十年间对北京市儿童青少年烟草流行状况进行了6次调查显示,因好奇和模仿而开始吸烟的青少年约占50%,而烟草广告是引起青少年对吸烟行为好奇的重要因素。在尝试吸烟的学生中有63.51%的学生报告在电视/广告牌/零售店中看到烟草广告。调查结果也证实了受烟草广告的影响,青少年尝试吸烟行为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管,杜绝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变相促销行为,让青少年远离烟草。(李灏妤)


编辑:刘畅

关键词:烟草广告 销售点 电子烟 控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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