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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诈骗呈高发态势亟须加大打击力度

2019年10月08日 10:25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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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登高赏秋与感恩敬老是当今重阳节的两大重要主题。然而,近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增大,以老年人群体为目标的诈骗犯罪在经济犯罪领域呈高发态势,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亟须加大对涉老群体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老年人权益。

保健品、投资理财、电信、交友等成为老年人被骗的“重灾区”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涉老年人群体被诈骗案件新闻通报会”,2015年至2018年,北京二中院共审理涉老年人群体被诈骗案件20余件,涉及上百位老年人,犯罪金额超亿元,罪名集中在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

据北京二中院发布的消息称,老年人受害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从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关系看,以陌生人诈骗为主;从犯罪手段看,诈骗“套路”层出不穷,诈骗作案方式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趋势;从犯罪结果看,更容易引发间接危害。老年人损失了仅有的养老钱后,对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有的老年人因盲目相信保健品的疗效,可能失去最佳的治疗时机或因服用伪劣产品而损害了身体健康,有些涉众型犯罪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另外,,当引起关注。

骗子们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诈骗老年人的勾当

前几日,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为减少老年人受骗上当,提高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举办了一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讲座谈会。当谈及老年人被诈骗这一话题时,律所主任李伟民和副主任范秀霞一再感叹地说,现在这类事情实在太多了。

李伟民说,首先,违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使得诈骗技术在翻新、在升级,比如,用银行官方号码发送兑换积分的链接短信,用电信运营商号码打来电话等骗术,有时连年轻人都难以识别。

再者,现在不少骗术往往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其隐蔽性、迷惑性太强。李伟民说,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违法分子为了取信老年人,往往多机构、多人员团伙作战,甚至有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比如理财、以房养老、收藏品等项目,他们会让老人对一些事项办理委托公证书,或是提供多达几十页的交易合同及收藏证书,让交易行为有了合法的外观。老年人看到这些法律文书,一般都会降低防范心理,误以为这是自己权益的法律保障,殊不知,最后却为骗子们可以直接侵占老人财产大开方便之门。

李伟民介绍了这两年特别是在大城市出现的多起以房养老骗局。这些违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熟悉法律程序、看不懂授权文件的特点,表面说是替老人打理房产,却根本不告诉老人这些文件里面有一旦逾期还款,违法分子可以直接将房子过户的条款,导致一些老年人“财房两空”。

今年4月,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关于“中安民生”的通报情况。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老人钱财为目的,诱使老人签订“以房养老”协议,抵押房产,高息借款,待老人拿到借款后,又诱使老人将款项投入到中安民生公司的理财产品中,承诺项目会按月给付老人佣金。但是佣金给付两三个月后,老人的银行卡里再也没有钱进账了,更糟糕的是,借贷方不断打来电话催还款,不然,就要拿着房本去拍卖老人的房子。

范秀霞也说,现在不少项目设计时非常契合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特点,让老年人不仅愿意拿出养老钱,还能让他们在投资项目过程中有种参与感,甚至有将该项目作为余生事业来做的感觉,再加上合法的外观,老人上当受骗就不奇怪了。

还有一点是,违法分子能精准识别老年人的心理。当今社会工作和生活的快节奏,造成父母和子女的交流非常少,这种社会病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他们对老年人嘘寒问暖,提供上门陪伴服务等,在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再实施诈骗。

范秀霞以轰动全国的“广东邦家公司”诈骗案为例,该案中的张某就说过,老年人生活比较闭塞,较少接触外界信息,只要资质证照齐全,老年人就很容易对诈骗分子产生信任感,从而导致被骗。

加大法律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认为,遏制老年人被骗并非一个特别难治理的问题。一是要做好广告宣传的审查工作。二是要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我们国家人口集中,基层组织很是发达。违法分子经常给老年人开展免费讲座、免费旅游、免费参观及免费体检活动,这种活动的弊端在于,人都有从众心理,且容易有传导机制,中间再有个托儿的话,就特别容易上当。基层组织如社区、居委会、街道要严格审查,加强防范,就一定能治理好这个问题。

“对老年人的保护,从立法角度来说,要加大法律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范秀霞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北京地区为例,盗窃罪入刑标准为2000元,诈骗罪的入刑标准为5000元,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与盗窃罪相比要高,即意味着数额相同的情形,诈骗的量刑可能比盗窃低。范秀霞称,盗窃是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犯罪行为,而诈骗是在人知情情况下财产受到损失,从心理上来说,对人的伤害程度是不一样的。有的诈骗甚至发生在老年人对违法分子产生了强烈信任之时,这时,情感上的伤害更甚。而诈骗的量刑与盗窃相比,处罚上显然有些轻。

李伟民表示,遏制涉老诈骗高发态势,是一件需要社会各界努力、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的系统性工程。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政府监管要跟上,媒体宣传要到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对针对老年人的活动、广告、推荐等要把好关,子女要多关心父母,司法机关及律师要参与普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而老年人自身的防骗意识也要提高,才能把老年人受侵害的几率降低。

北京二中院建议,要继续保持打击涉老群体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药品监管、融资行为监管、广告监管等配套保护措施。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老年人 诈骗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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