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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我国新型劳动关系的体系与制度

2019年10月15日 10:21 | 作者:肖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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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发展,机器人正在“接手”成千上万的重复性劳动,替代许多低技能工作,就业替代效应凸显。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科技正在创造机会,为新的就业变革铺平道路,就业创造的效应要大于就业的替代效应,并催生就业变革的效应。

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1999年到2016年,欧洲技术变革创造了23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同期新增就业量的近一半。技术变革扩大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构建了全新高效的价值链,促进了就业增加。

据工信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31.3万亿元,占GDP的34.8%,提供就业岗位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我们有7.8亿就业人口),同比增长11.5%。2018年我国互联网平台雇佣598万正规就业者,同时还带动提供了共享服务的劳动者人数达到7500万人。比如滴滴平台共有234.5万名正规司机就业,还有931.5万名司机是通过该平台实现就业,满足了每一年100亿次的出行需求。美团点评平台2018年有270万外卖正规骑手工作,支付劳动报酬超过300亿元,同时带动了1960万个就业岗位。

劳动者在共享经济当中充分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就业,延长了就业年龄,越来越多的60岁以上人员选择在淘宝、天猫等网上零售平台开店,延伸出不少的新职业。2019年4月,在人社部公布的13个新职业中,数字化管理师超过100万人。电商主播孵化公司超过600家,包括主播、网红、主播经纪人、场景包装师等。

总的来说,当前,就业形态实现了多元化,就业方式也明显增多,过去那种几十年如一日从事一份工作或者就职于同一家企业的时代逐渐消失,灵活就业、非标准的劳动关系已成为就业的常态和趋势,建设我国新型劳动关系的体系与制度已刻不容缓。

为此,我认为要加强两个方面的研究。

第一,进一步研究新型劳动关系的定义与内涵。这是建设这个体系和制度的前提与基础。有人提出,当前我国进入到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灵活就业关系并存的模式。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这几种关系都相互交叉,定义模糊不清:一是灵活就业。这个概念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为依据来划分的,没有办理的都叫灵活就业,这个定义太宽泛了;二是新经济就业,主要是指以互联网等新平台带动的就业,但其实这里也包括正规的就业和非标准化的就业;三是零工经济,主要指劳动者从事非全职工作的灵活就业的形态,一个人可以身兼几份工作,但这一概念和前面有雷同之处;四是非正规就业,全球对非正规就业的划分主要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就业合同、无养老医疗保险、无工会成员身份,非正规就业当中还包括非正规企业的就业,非正规企业就是没有登记注册的企业,比如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也要招收工人,非正规企业的工人也在这里面,所以概念不是特别清楚;五是自主创业就业,现在也把它算成灵活就业,个人认为这个概念也是含糊的;六是自由职业者,这个概念与零工经济有相似之处,一个人身兼几个职务,但现在从全球范围来看,包括中国,许多自由职业者仍然在标准的状态下还有一个固定工作单位,只是这个工作单位工作完了另外再兼职。综上所述,新型劳动关系的定义和边界,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对于新型非标准就业,我认为,应具有五个特征:即松散性、兼职性、灵活性、公平性和稳定性。

第二,要构建新型劳动关系的保障制度。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与标准传统的就业模式相适应的,都是依托于一个人要受雇于一个组织而展开,很不适应新型劳动关系建设需要,还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争议处理难,社会保障缴费难。

为此,建议:

一是要实施审慎包容的政策导向,营造宽松的创业就业环境。根据新就业的特点调整现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可探索建立劳动者合作伙伴关系。对于以兼职为主的共享经济的建设,在全国各地要推广分类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实施备案制,推进公平竞争的审查与规章修订,消除不平等、不合理、过高的就业准入门槛。

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中小型企业的就业扶持力度。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负担。

三是要构建新型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统筹设计适应新型劳动关系的社保缴费办法,取消户籍限制。因为现在很多是农民工,如果按当地城市的户籍才能缴纳社保,这不合理。要探索按单缴费的新模式,推广商业化保险新模式,修订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推进灵活伤害保障制度,确保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不缺位。

四是要完善劳动者技能培训体系。应以企业和劳动者的需求为导向,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创新技能培训的形式与内容,加大对非重复性认知技能和社会行为技能的培训,既要重视技术知识,问题解决能力等硬技能的培训,又要重视品格、毅力、团结协作、人际关系处理及技能的培养锻炼。鼓励发展民营培训机构。探索建立个人职业培训账户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机制。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央行是最后贷款人,政府是最终雇佣者。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就业优先宏观政策重大意义的认识,从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局思考,借鉴各国经验,立足中国实际,勇于改革创新,抓紧谋划未来长远的新型劳动关系体系与制度。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

编辑:秦云

关键词:关系 劳动 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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