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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创新导游管理机制规范旅游行业秩序

2019年11月02日 15:00 | 作者:吴茂辉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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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1月2日电(记者 吴茂辉)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第五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破解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规范旅游行业秩序,海南以导游员工化为重点,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合理低价游主要发生在旅游一线,由导游实施。由于部分个体导游基本工资和社保没有保障,易引发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的旅游乱象。发生违规行为后,又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为此,海南利用特区立法权修订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导游执业必须与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或者涉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导游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在省旅游协会注册。此项改革创新的核心是以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导游权益,企业对导游的一切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推进导游服务公司实体化改革。鼓励社会兴办导游服务公司,要求导游服务公司必须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法人和公司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禁止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推动部分导游服务公司从虚设组织向实体公司转型。

此外,旅行社聘用其他公司的导游时,应与导游所在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将导游服务费支付给其所在公司,促使导游服务公司负责导游的日常管理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海南自开展导游员工化改革以来,累计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的导游有8443人。实施该创新措施后,旅行社少付或拖欠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团费等情况大为减少,导游工资、社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而提升导游服务质量。2019年上半年,导游投诉率下降1.4个百分点,仅占全部旅游投诉的4.5%。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导游 旅游 海南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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