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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监督还是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回应: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

2019年11月25日 13:13 | 作者:罗韦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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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韦)11月22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会议召开前,在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主题议政群里,黄武委员建议:从理论上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到底是一种监督还是一种诉,进而明确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避免理解上的偏差带来司法实践中的冲突。

在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到,“这是非常好的建议!”他同时回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就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以诉的形式就是要按照诉讼的要求,履行好调查取证、发挥诉前程序积极作用等责任义务;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就是要广泛、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并在程序中或者判决后,通过协调各方促进推动诉前建议或者裁判结果落实。

张军表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上32个界别119名委员提出的354条意见建议都非常宝贵,会后将与参会委员的意见建议一同进行分析研究,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更实开展。

张军强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面对现阶段的问题,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首先要趟出一条路来。在全国政协专门协商这项工作,是检察机关汲取智慧、凝聚共识,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难得契机。他希望,政协委员继续监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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