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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力释动能是实施减税降费的核心

2019年11月26日 10:05 | 作者:蒋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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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不断强化减税降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取得了显著效果。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经济形势处于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的接续期。改革开放之后的较长时期内,由于我国经济增长经历了“基本建设期”,以基础设施投资拉动为重要政策手段,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一旦大规模基本建设期过去,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应该放在供给侧,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衍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创造和满足新的需求。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只有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功能,激发生产要素的活力,不断深化社会分工机制,才能成功跨过新旧动能转换的接续期。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我们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我国连续推动了税制改革。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税制改革一直朝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不断深化。特别是增值税等流转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向全国、全行业,全面打通制造业、服务业抵扣链条,更好地发挥税制中性作用,促进社会分工,有效提升了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的效率水平。虽然,税制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现行税制对市场分工的抑制作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增值税存在着多档税率,且不同档次税率差距较大、进项税款留抵、税收优惠导致抵扣链条断裂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市场分工产业链条上下游的资源配置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扭曲作用。

有些问题是通过增值税自身改革能够解决的,比如现行增值税制仍然需要进一步简化,特别是推动税率单一化方面仍有所期待。只有实现了税率档次简化之后,产业链条分工环节上的“高征低扣”“低征高扣”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有一些问题则是增值税自身改革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据增值税的基本原则,与人力资本或劳动力直接相关的成本是难以在进项税款中扣除的,这就意味着人力资本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进项扣除相对比例反而较低。

值得指出的是,影响市场活力的因素不仅仅是税费负担。当前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生产要素在不同区域内流动过程仍然有一些障碍因素亟待破解,这些因素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分工的交易成本,对于这些障碍因素的破除仍然是未来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和内容,与减税降费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在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动能方面有效发挥作用。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秦云

关键词:改革 活力 减税 降费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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