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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庄规划落地保驾护航

——广东省政协围绕农村建筑形态体现岭南特色开展协商

2019年11月29日 09:20 | 作者: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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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各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开展了名镇名村、美丽乡村、幸福村居等系列乡村建设活动。但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一些地方村落布局杂乱无章,村居风貌失去了传统岭南乡村的独特意味,“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有新貌无特色”问题突显。11月19日,广东省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与会各方就“农村建筑形态如何体现岭南特色”议题交流讨论、发表见解。

从去年10月起,广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联合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建筑领域专家,历时9个月,围绕“农村建筑形态如何体现岭南特色”专题,深入佛山、中山、珠海、汕头、韶关、梅州和湛江等四大岭南建筑代表地区,走村串户把脉问诊,开展实地调研。期间,召开了12场村干部、建筑工匠、农民住户等各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联合广州、江门、潮州、揭阳和河源等市政协共同调研。

在对口协商会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委员、建筑专家等围绕这一议题进行了互动协商。

省政协副秘书长杨细平坦言,在调研过程中感觉到,农村建筑不仅仅是一个形象的问题,农民对于建筑无论是从美观、实用,以及舒适度、设施改善等方面都有新的需求。但现在整个管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省政协常委、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倪阳认为,由于乡村的建造设计缺乏规范,只能拿城市设计的规范去套,比如在乡村改造中,以城市设计规范为准绳进行的用材选定、功能构造、建设分区等规定。他建议因地制宜,尽快出台乡村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则,让优秀的设计能真正落地。

省政协调研报告也提出,加强规范引导,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岭南特色鲜明的村庄规划。

对此,省自然资源厅回应表示,将在规划保障和村庄规划两个方面着力。在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指导各级编制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时,综合考虑农村地域特色、居民点布局、村民生活习惯和建设用地需求等,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继续督促各地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及时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征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合理安排村庄布局,做好村庄规划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系统衔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省政协委员唐明表示:“规划指南、方案办法等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执行落实。这方面恰恰还比较薄弱,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保障。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法律层面的保障机制,为规划落地保驾护航。”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与会人士强调的一个观点。

今年9月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就“广东农村建筑形态体现岭南特色”研究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在激烈的竞标中,以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牵头单位,由调研组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四个设计小分队组成的联合体,以高出第二名20多分的成绩一举中标。

协商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和农村工匠培训,开展岭南建筑特色工种培训,委员们对此表示赞同。有委员进一步提出,要对匠人进行审美培训,在农村建筑改造升级过程中自觉地将岭南特色保留和凸显出来。

编辑:李泽杰

关键词:规划 村庄 建筑 落地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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