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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房企有“烂尾”问题将被禁止建设新项目
新华社哈尔滨12月5日电(记者 强勇)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黑龙江省将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有烂尾、逾期未回迁安置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毕前,禁止开发建设新项目。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6个部门和机构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对超资质开发、无预售许可销售、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逾期未回迁安置、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烂尾的企业,将进行重点监管。存在烂尾、逾期未回迁安置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禁止承接新项目建设,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2019年底前,黑龙江省将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两等(A、B)四级 (AAA、AA、A、B)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对存在一房多售、逾期未回迁安置和开发建设项目烂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完)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烂尾 禁止 建设 项目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