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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

乡村振兴的“定心丸”

2019年12月10日 10:20 | 作者:李元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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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给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这一长期“大礼包”给乡村振兴带来哪些助力;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乡村振兴?

我们听听来自委员一线调研后的声音。

农民的“定心丸”

“今年我承包了25公顷旱田,其中15公顷改成了水田。我很想把剩下的10公顷地继续旱改水,但这需要再投入5万多元。从新闻上看到,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的政策,我就放心了。”黑龙江省东北部的桦川县苏家店镇新胜村农民于君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说,接下来,他打算把剩下的10公顷地也改成水田。

和于君一样想法的还有很多农民。桦川县百禾浆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大江说:“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消除了我们对于土地承包到期之前是否要加大投入的顾虑,我们更有信心进行土地改良、施有机肥和秸秆还田,尤其是我们种的主要是蓝莓、蓝靛果等浆果,需要10多年才能进入盛果期,30年时间足够了。下一步我们打算把产业做细做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王大江的考虑是合理的。”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李学林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有助于促进农业投资与耕地质量保护。“在拥有稳定而长期的农地产权的地方,农民更愿意采用科学的种植方式,如施用生物农药、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使用,有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李学林说。

李学林表示,我国当前土地细碎化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问题亟待解决,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有助于激励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让更多有能力从事非农就业的小农户退出农业,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源红利,促使土地资源集中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土地规模经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促进了现代农业技术(如大型农用机械)的使用与推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沈阳农业大学原副校长李天来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决定农民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不变,这有利于确保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特别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稳定,有利于现有土地流转的稳定。这是一个既考虑了农民利益,又考虑了土地流转者利益,还充分关注了社会稳定的重要决策。

“一户一田”或可解决土地问题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说,《意见》既给承包户一颗‘定心丸’,也使流转了土地的经营主体‘安心’。”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刘木华委员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当然,《意见》的出台并不是说能解决所有问题,目前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刘木华发现了这样的问题:如,当前在大力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过去已经完成了的土地确权及发证之间产生了的新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完成了的承包土地确权是基于传统、未经过标准化整理的地块,但如今大力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很多地块形状、位置已经完全改变,实际数据已与承包合同或台账不一致了,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基层干部很为难;再如,村集体对承包地收回及收回后的正确处理、抛荒地处理,目前尚没有明确有效、规范的操作措施;还有,虽然国家不断地对稳定土地承包期给予利好,但目前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时间短(协议时间短)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承包土地的农民一般不愿意长时间流转土地给新型经营主体,时间为10年的非常稀罕,往往都是5年或3年以下的居多,因此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投入等影响大,对保护地力、农产品安全等都不利。”刘木华如是说。

李学林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他告诉记者,他和同事李隆伟等在调研时发现一些地区存在失地农民要求再承包的问题。二轮承包中的失地农民是否能够在三轮土地承包时再承包到土地,成为亟待讨论与解决的问题。再如,由于均分思想导致土地细碎化问题存在,城市化发展促使大量农户进城,土地抛荒与粗放经营严重,在三轮承包时,是否对农户土地进行向大户集中、适当进行资源要素的整合等政策小调整成为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如何破解上述的问题?“各地也有鲜活的实践,各地也有差异,我个人认为,安徽省蒙城县‘一户一田’改革试验促进土地集中方法,或许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解决三轮承包期土地利用效率问题有所启发。”李学林推荐了这则案例。

因地制宜做好规划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中央确立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基础。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农民流转承包地就能更踏实,利益预期就能更明确,农户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那么,如何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刘木华表示,首要问题是切实做好村域或村庄规划,把每一个农村的国土进行认真的规划。要把乡村产业、生产、生活等需要的土地进行详细且科学地规划好,做好点状供地规划设计,确保满足保障该乡村能振兴的各方面需求。

在李学林看来,农村土地资源盘活离不开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科技支撑。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促进乡村三产融合发展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土地利用收益。在大力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各地需要因地适宜,将农业的传统种植与二、三产业结合,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体验以及创意农业等,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发挥其基于农业之外的更大价值等,这些产业发展也为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李学林建议:一是当前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新要求,为了更充分利用好土地资源,发挥好制度效能作用,建议在延迟承包期的同时进一步鼓励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二是在我国小农经营普遍存在的现实背景下,可以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服务规模化,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三是加强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和联合,实现小农户零散土地的整合使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及大市场的有机衔接。四是切实采取最严格的制度,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

编辑:秦云

关键词:土地 承包 乡村 农民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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