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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2019年12月18日 14:08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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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喜顺

织密织牢六张保障网、实施四项助推行动、建立七个长效机制、制定六项保障措施和十项攻坚举措、建设一纵四横大数据精准管理系统、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今年以来,按照“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的要求,省民政厅通盘谋划,高点起步,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体系建设,筑牢了“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6476”擘画兜底保障新蓝图

“6476”是《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的简称,是省民政厅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六张保障网(农村低保兜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解难、残疾人社会福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四项助推行动(实施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引导慈善社会工作者力量、强化民政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助推脱贫攻坚)、七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协调推进机制),以及六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聚焦深度贫困、加大支持倾斜,强化数据比对、实现精准认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研督导,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此外,省民政厅制定民政十项攻坚措施,修订《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将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8%,其中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从3990元/人年提高到4310元/人年;出台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3个实施意见;下发《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从1000元/人月提高到1400元/人月,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养老关爱服务两个联席会议制度。

六张保障网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省民政厅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4亿元,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10月底,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5.16万户、85.57万人,其中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14.06万户、34.65万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5.35%,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省民政厅通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目前,全省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2.3万人,其中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10.26万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13.42%;建成运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54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3万人;分散供养人员全部落实照料护理及监管责任,特困人员在吃、穿、住、医等方面实现了长期稳定的有效保障;全面建立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截至10月底,我省民政部门累计实施农村临时救助43.7万人次,支出4.06亿元,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

省民政厅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下拨省级“两项补贴”补助资金4.9亿元,惠及全省96.3万重度残疾人和生活困难残疾人。

省民政厅推动全省实现县、乡、村未成年人“三级保护网络”,构建以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等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全省14.02万农村留守儿童、16.44万困境儿童、45.86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精准发力提高民政兜底质量

省民政厅着力打造“一纵四横”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数据核对管理系统,纵向实现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部、省、市、县四级贯通,横向推动民政兜底数据与住建、公安、银行等省市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打通数据围堰;对全省122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实施精准核对,并与省扶贫办开展数据推送比对,确保兜底保障底数清晰、真实准确。

我省坚持把攻克深度贫困作为民政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在项目资金上倾斜支持。今年以来,省民政厅额外增加投入4.01亿元支持11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倾斜支持比例达4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现56个贫困县全覆盖,农村互助幸福院实现482个深度贫困村全覆盖,“爱心超市”实现所有贫困村全覆盖。省民政厅聚焦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中央基本预算内投资67%的民政项目投向革命老区县(区),补助资金达1.56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60%;在下拨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时,对每个革命老区县(区)额外增加3万元。

关键词: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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