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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立:政务公开需“取长”“补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推进涵盖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取长”与“补短”,巧妙运用。“木桶效应”告诉我们,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着重解决好“短木板”的“补短”问题。我国已从2017年开始在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这是不可多得的丰富“宝藏”,所需要的是各地积极转变观念,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不断补齐短板,拉长长板,奋力争做样板。
“奖励”与“惩罚”,有机结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督查和考核制度,科学设定“政务公开”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并积极探索评价办法,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基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排名,将排名情况置于聚光灯下,接受群众审视和监督,并做到奖惩并举,奖惩分明。
“内查”与“外督”,双管齐下。推进政务公开,政府内部的及时、严格督查纠错不可或缺。此外,还有必要引入外部力量的监督,倒逼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来自人大、政协、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不仅能形成倒逼效应,助推政务公开,也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凝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深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我们期待能看到更多推动外部监督的制度创新和尝试。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政务 公开 补短 取长 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