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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及实现路径研究

2020年01月02日 18:1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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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第一次出现在中共最重要的文件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随着我国经济利益多元化发展和人们民主法治意识增强,人们对公共事务参与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参与形式受到广泛关注,它强调人们通过理性讨论、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公共事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关于协商民主的新观点新论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实践证明,发展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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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协商民主的内涵

(一)协商民主的历史逻辑

在西方国家,20世纪80、90年代反思选举民主不足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型民主理论,西方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认识。在西方,人们更注重协商民主理论的探讨,其实践虽有但并不是主流。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在政治实践中,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并不密切,毕竟协商民主是在批评选举民主的基础上兴起的。

在我国,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虽晚于西方,但协商民主与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相契合,协商民主实践进行了70年,不仅早就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而且形式多样,活跃在各个领域,其规范性、程序性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协商民主的内涵

协商民主是指在政治共同体中,政治主体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就公共事务通过理性的对话、协商,达成一定的共识,来参与政治生活,影响公共决策。其内涵有“民主”(目的)和“协商”(手段)两个层次的含义。从目的层面来说,协商民主的终极价值是人民当家作主,即任何公共决策必须由所有受到影响的公民或其代表的参与而形成;从手段层面来说,协商民主认为参与决策不应该局限于定期投票的方式,而应当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公开讨论对话的方式进行,通过公共协商赋予决策以正当性和合法性。

协商民主的核心理念是:利益相关者以商量的方式,沟通意见、协调利益,以达成共识、实现共存与共赢。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人民政协作为我国人民在为人民民主奋斗的过程中创造的民主形式,其优势就在于它能够在很高的制度层次上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

二、 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各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主要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等四种途径来实现。

(一)民主党派的影响力可以提高公民参与协商的积极性

协商制度通过协商主体之间的协商影响决策。民主党派成员可以通过自己所在的相应界别带动周边人民群众成为协商主体中的一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倘若协商结果能够实现所代表群众的利益,便可在群众中引起良好的反响,其影响力也会随之增强,群众对于协商行为也会越来越支持,协商制度也会越来越深入民心,群众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也会随之提高。

(二)协商民主的过程可以促进决策合法化

民主党派在协商中参与决策能够有效促进决策的合法化。一是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民主党派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在公共决策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二是参政党的性质决定了民主党派虽然不是公共决策的核心与主导,却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在政策规划、政策合法化等环节中能发挥重要作用,贯穿决策过程的始终。三是民主党派虽然不是直接的政策执行主体,但它能通过间接的方式影响政策执行,促进公共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四是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有着自身的优势,能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一定影响。

(三)协商民主的方式、内容可以拓展群众政治参与的广度

选举民主制度只能为选民提供一条道路:对该主张的肯定与否定,没有第三种选择的余地。而我国的协商制度则是根据协商内容采取一定的协商模式对协商内容进行交流、沟通,在反复的协商中达成共识,进行决策。这就改变了“是”与“否”的民主表达形式,使更广泛的意见纳入执政党视野,也使公共决策更加客观,执行起来更加顺畅。协商民主所涉及的协商内容范围要比选举民主所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可以协商政治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四)协商民主的结果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群众通过自己的界别寻找到代表自己利益的民主党派界别代表,充分反应和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再由党派代表向上逐级反映,使得群众可以找到利益表达的渠道,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当前社会阶层不断发生着变化,通过协商,缓解了矛盾冲突,有效调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是社会各阶层通过自己的界别代表团结一致,互相协商解决社会重大问题,将全国人民紧紧团结在一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 民主党派实践协商民主的路径探讨

协商民主是一种政治过程,主要包括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决策和政策实施四个环节。

(一)提高民主党派协商质量,拓宽利益表达渠道

在民主协商中,利益表达是政治过程的基础环节。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关键取决于协商质量的高低和利益表达的渠道。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主要有党派代表人物参与、党派组织参与、党派成员个人参与三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完善自身建设,充分利用统一战线和人大政协的重要渠道作用,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是民主党派法定的责任和使命。首先,民主党派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职能,切实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其次,要用好用活现有的制度,拓宽民主党派利益表达的渠道。民主党派要开展好联合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要坚持到矛盾最集中的地方,选择群众最关心、权力机关最重视的话题,为党和政府决策的制定提供最可靠的资料和参考依据。

(二)加强民主党派在利益综合中的共商国是功能

利益综合就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多方参与协商的互动过程,是把社情民意转变为重大决策的选择过程。因此,要在党的领导下,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人民利益的事情,广泛开展协商,包括同民主党派的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一是健全党外人士参与党内决策的民主协商机制,通过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为决策做参考。二是应重视和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政治沟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各种诉求,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决策和政策得到绝大多数的支持。

(三)确保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有效进入决策环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保障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有效进入决策环节。一是加强民主党派在重大事项决定中的协商。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决定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可委托统战部门或政协党组召开有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的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情况通报会,或党委和政府党员领导联系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确保民主党派人士有效参与重大事项决定的协商。二是规范民主党派向同级党委提交意见建议“直通车”。完善民主党派组织向同级党委提建议制度,明确建议主体、内容和形式,以特别简报、参政简报、资政研究等制定专门的文件实行专报,成为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阅的文件,同时呈送人大、政府和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四)建立健全决策实施环节同民主党派的协商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实施环节同民主党派的协商机制,确保协商于决策实施之中,是确保协商民主成果得到落实的关键。一是要着力完善决策实施环节的协商会议制度。应将政府决策实施环节的协商会议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委主导、政府承办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包含党外代表人士)多方参与的沟通协商机制。在办理来自于党外、政协委员的提案时,政府承办部门应主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开展面对面协商、零距离沟通。二是要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成果落实机制。各级地方党委可定期组织、召集政府、人大、政协、统战部门等召开会议,邀请相关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就其参与协商决策的具体办理、落实等工作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加强政府承办部门与民主党派间的政治沟通,增进理解,以利于决策获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三是要着力强化视察工作与专题调研工作。视察与专题调研是民主党派参与决策实施环节协商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听民声知民情的重要方式,也是献计出力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党外政协委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以改进和完善,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总之,民主党派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者,是国家政治体制运行的参与者,必须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之中推进和实现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体,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是两翼。各民主党派应秉承历史传统,增强危机意识,主动作为,对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和政府贯彻决策、完善决策做出贡献。努力使协商民主这一形式更加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更好地为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张作义)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协商 民主 民主党派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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