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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拟可“入市”新三板
公募基金拟可“入市”新三板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股票指引,股票、债券、混合可投精选层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又迈出一步。1月3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下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公募基金终于可“入市”新三板。
为规范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行为,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证监会起草了《指引》,总共15条,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其中包括规范基金投资范围,仅允许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公募基金参与精选层
事实上,早在2015年,证监会就表示,正在研究制订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相关业务指引,并发文支持封闭式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证券。2018年6月25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也提出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
到了2019年10月,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其中一项重点改革措施就是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2019年12月27日,全国股权公司发布实施首批7件深化新三板改革业务规则,其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和交易。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证监会明确了股票、债券、混合公募基金可以直接投资于新三板的精选层股票,这可能与以前公募基金等机构的新三板产品不同。公募基金可直接参与新三板精选层的投资,而普通投资者购买新三板公募基金的门槛也会大大降低,意味着个人投资者参与精选层的程度将大幅提高,再加上精选层的个人投资者门槛已经降至100万,新三板精选层的投资流动性得到相当程度的初步保障。未来,包括QFII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值得期待。
新三板改革再发新规,禁止交叉持股
同样在1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新三板改革第二批6件业务规则,包括《定向发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3件基本业务规则。三件业务规则在2019年11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正式文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定修改。
《定向发行规则》借鉴了注册制理念,优化了定向发行审查机制;取消了单次发行新增股东不得超过35人的限制;允许挂牌同时发行,引入自办发行,完善授权发行机制,提高融资效率;允许发行人在完成验资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资金闲置成本。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文件明确了发行人实施定向发行前,不得存在尚未完成的股份回购事项;调整了关联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回避表决的持股比例要求,对于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定向发行,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持股比例要求由10%调整为5%;同时为避免歧义,对挂牌同时发行新增股份限售的措辞表述进行了调整。
《信息披露规则》对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做出了差异化安排,切实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文件进行了三项调整,包括将业绩快报、预告的更正及致歉比例调整为20%以及降低基础层披露负担,不再鼓励披露季度报告,后续将进一步简化定期报告披露内容。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结合公众化程度和股权分散度,对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做出了差异化公司治理安排。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正式文件统一了各层级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要求,均应当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禁止交叉持股,明确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挂牌公司的股份;将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规定,限定为仅适用于精选层挂牌公司;明确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事项豁免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此次改革后,新三板各层级挂牌公司实行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和公司治理要求,整体来看对精选层公司要求最为严格。在信息披露方面,基础层公司重点抓好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要求适度简化;创新层公司执行适中标准的披露要求,审计上要求执行关键事项审计准则;精选层公司要求披露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最为详尽,针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特定事项增加半年报的审计要求。
在公司治理方面,精选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在审议需要单独计票的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精选层公司应采取累计投票、独立董事制度。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时,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顺序。另外,三个层级挂牌公司在审议和披露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时适用差异化的审议标准。
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股票指引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的参与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相应投研能力,配备充足投研人员。
二是规范基金投资范围,仅允许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
三是加强流动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控制投资比例。
四是规范公募基金估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当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潜在的大额赎回申请时,可启用侧袋机制。
五是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基金定期报告披露持有新三板挂牌股票情况,在法律文件中揭示风险。
六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做好产品的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和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工作。(记者 顾志娟)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基金 三板 公募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