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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前后

2020年01月06日 14:24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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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1月6日电 (记者 胡京春)近日出台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黑龙江引起广泛关注。《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坚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对政协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对口协商和联系制度,积极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并在知情明政、履职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这些具体举措都为各级政协及委员更好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实施意见》起草组组长李红伟告诉记者。

李红伟介绍,省委常委会专门传达学习了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张庆伟强调,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起草好《实施意见》,并明确由省政协牵头。

“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黄建盛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文件起草前,省政协开展了扎实的调研。2019年10月下旬,由省政协党组成员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编办等部门组成5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和部分县区就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开展调研,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和各级政协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探讨规律。

《实施意见》初稿在征求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编办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的同时,省政协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修改,并广泛征求市地党委、政协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实施意见》讨论稿提交省委政协工作会议讨论,并根据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后印发。

“制定《实施意见》,对于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的责任担当,全面提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十分必要。”李红伟提炼了《实施意见》的三个特点,一是坚持与中央文件精神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工作部署与完善制度同步明确,三是坚持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

文件针对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措施。李红伟介绍,《实施意见》规定,要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市(地)、县(市、区)要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根据政协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落实政协章程规定,县(市、区)政协配齐秘书长。”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各级委员联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建立政协委员社区联络站等方式,为政协委员进社区、进乡村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创造条件,探索政协协商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等新形式。

政协委员进社区、进乡村联系群众工作已在基层政协开展并取得成功经验。在李红伟看来,《实施意见》是将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履职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完善委员讲堂工作机制。记者了解到,加强对省政协委员履职管理一直是省政协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近年来,省政协严格执行《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等制度,对全体委员进行履职考核,对履职优秀委员进行表彰,对履职不合格委员进行警示提醒,激发了委员的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2020年,省政协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

“《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目前政协全会筹备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协工作。”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秦国庆表示,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搭建各种平台,增强协商活跃度,扩大协商参与面,形成合力干出新时代政协的新样子。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政协 实施意见 工作 人民政协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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