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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明委员:深化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0年01月11日 20:1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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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马新明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是少数民族界的政协委员,我的发言题目是《深化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了生动的实践。首都民族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民族乡村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深化,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摘帽成效显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增强,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凝聚起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着力抓好几项工作:

一、 宣传教育再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多元一体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更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一是做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知识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纳入各级干部职工专业培训。二是做到社会教育全覆盖,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着力加强青少年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执法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民族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普及。三是做到宣传教育精准化,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媒体、新方法,开展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宣传,做到“精准滴灌”,总结好经验,宣传好典型,讲述好故事。四是做到主题教育生动化,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推出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说清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历史,更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历史。

二、 创建再扎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作为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需要结合首都实际,适时制定《首都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充分保障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5个民族乡123个少数民族村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努力帮助解决就业、医疗、上学、饮食、居住等实际困难,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式,积极预防和及时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创造美丽和谐的共同家园。

三、 扶贫再发力,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北京扶贫支援的8省区90个旗县,90%为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首善标准、发挥首都优势、发扬首创精神、争创首位效益,真情实意、真金白银、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之年,我们要继续把扶贫支援当作光荣的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各项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消费扶贫,深化产业就业帮扶,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助力民族地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民族团结,国家才能兴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做好北京民族工作,事关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和窗口作用。政协委员作为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更应把民族团结事业作为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用心用情,凝聚共识,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全力维护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大好局面,汇聚起首都发展的磅礴力量。

谢谢大家!

马新明委员: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界     别:少数民族界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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