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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孝文: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 林孝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形成的,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新时代,我们要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制度是践行理念的载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贯穿到制度建设之中形成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能够更好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需要充分发挥各种主体的作用,但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这一社会治理体系中,党委领导是摆在第一位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就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比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应使基层党组织成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心骨”,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各个方面,形成防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强大合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社会治理领域,共建的力量、共治的智慧都来自人民群众,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治理的成果。这就要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就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体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应着眼于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更好推动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参与社会治理,更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健全法律实施机制,以法治定分止争,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落到实处,提升社会治理实际效能。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治理 制度 共建 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