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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元竹:在重构社会关系模式上花大力气

2020年03月16日 15:13 | 作者:丁元竹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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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丁元竹

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的核心是在收入分配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利益格局。收入分配体制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既是中国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全球性的问题,是各个国家想处理好但却一直没有处理好的发展中的核心问题。

进入信息化时代,公共领域、人们的社会关系模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信息化、贸易全球化、资本的全球流动、劳动力的全球流动,造就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各个主权国家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在缓慢变化着;另一方面,信息化时代,公共领域有“虚实”之分,虚拟的公共领域发生在社交媒体和移动互联空间中,在线互动大大改变了人们传统意义上的面对面的互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造就了相互重叠的、大量的朋友圈,人们活跃于这些朋友圈中,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模式。传统意义上的公共服务依然由政府在进行着制度的安排,以往发生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互动依然存在,但很多都是与互联网沟通起来的,医疗服务平台、志愿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大大改变了各类服务的提供方式。新的技术带来新的变化,也要求用新的分析手段开展社会研究。

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形成的利益格局不管其形式如何,都会产生公共利益。公正制度的核心是利益格局的设计,包括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包括居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发生的家庭生活,也可以统称为私域。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可以享受和共同分享的利益,诸如公共设施、公共卫生和医疗、义务教育、人口服务、残疾人服务、公共服务、环境生态、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等等。除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外,还有一个第三域,就当代中国而言,通常是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典型的第三域。第三域既不是私人利益,也不是公共利益。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会越来越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也会不断改善。这样,一个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公共领域会逐步扩大和完善,成为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基础空间。它包括了人们在传统意义上所说的社会事业,但又宽泛于社会事业这一概念,而且会在社会公共空间基础上,通过社会互动、社会交往和社会沟通生长出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方式,这些,都需要纳入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研究的范围,并将其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从这样的一个视角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理想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应当是公共利益合理设计,合理的公共利益设计会造就合理的公共空间,在合理的公共空间中,社会空间也会朝着合理的方向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尤其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布局中成就显著。例如,大量常住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子女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获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大扩大了城乡人口的社会空间,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模式。当然,进一步扩大这种公共空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他们之间社会关系融洽的机会依然很多。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就是要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关注公共利益,建设公共领域发达、社会秩序稳定、人际关系充满友情和信任、日常活动成本较低、充满友好氛围的社会关系模式。在这样的社会关系模式基础上进行的社会治理成本会大大降低,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会大大提高。因此,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在重构社会关系模式上花大力气,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度上下功夫。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公共 社会关系 模式 服务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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