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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波等:积极推动公众科学发展

2020年04月13日 11:15 | 作者:刘勇波 罗建武 李永华 李俊生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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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勇波、罗建武、李永华、李俊生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发展环境领域公众科学,不仅有助于解决治污难题,也有助于公众自觉践行各项治污政策。

公众科学是指公众志愿参与科学家和专门科研机构开展的开放式科研合作活动,以实现研究目的和解决实际问题。与一般意义上的科普、数据信息公开、向社会征集解决方案等形式不同,公众科学强调的是公众参与科研过程,促进科学发现向更广泛的领域发展,科学家为参与科研的公众提供专业培训,以确保所得数据的规范。公众在参与科学研究的同时,不但可以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还可以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科学方法和思维,提高科学素养。

公众科学应用面临的挑战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公众科学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迅速,尤其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十分活跃。为支持社区志愿者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美国环保局(EPA)设计了一个空气质量监测工具,主要收集两种常见污染物,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PM2.5)。志愿者利用这个监测工具定期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将数据反馈至EPA科学家,公众提供的大量监测数据不仅有助于科学家研究污染物并发现污染源,而且帮助公众依据监测的科学数据信息提出了科学建议来改善空气质量。

公众科学活动在我国的发展虽然比较缓慢,但已在许多研究领域表现出巨大作用。例如,公众积极参与的观鸟活动。2005年一项研究表明,2000年-2004年,我国公众贡献的有效鸟类分布记录涉及1.1万余个地点,而同期科研文献贡献的鸟类分布记录仅涉及400余个地点。近日发表的《四川省鸟类名录的修订与更新》,共记录鸟类757种,有68种首次记录于1997年之后,其中64种是由观鸟爱好者发现。此外,观鸟爱好者还积极救助受伤、受困鸟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环保活动的参与意愿不断增强,但目前公众科学应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还面临诸多挑战。

缺乏激励机制,公众实际参与度不高。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法律上对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进行了明确的奖励规定,有效地激励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只是提出鼓励公众参与污染防治,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参与公众的科学素养不足,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公众科学集合了大数据和公众参与等优势,对助力科学研究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一些参与公众的科学素养略显不足。由于项目和平台缺少对参与公众的适当引导和科学培训,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仅有少量数据用到科学研究和政府管理决策中。

项目管理与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公众科学难以深入发展。与欧美国家近百年的现代公众科学发展历史和现状相比,我国在公众科学项目的管理和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机制仍不健全,限制了我国公众科学的深入发展。

发展公众科学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

如何让公众科学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开发公众科学项目,解决重大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将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众能参与的重大环境治理难题作为公众科学项目进行推动开发,如设立大气颗粒物PM2.5监测项目、固体废物违规处理监督项目等公众科学平台项目,鼓励公众提供科学数据,帮助发现污染源,助力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二是加强公众科学宣传与激励,形成全民参与格局。公众普遍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表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对政府治理态度和法规政策高度拥护与支持。通过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生态环境领域公众科学的性质和相关项目的运行模式等,提高其在公众中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对公众参与进行明确的奖励规定,例如引入环保公益基金,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民参与格局。

三是创新公众科学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公众参与深度。搭建和拓展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渠道。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环境监测技术为采集手段、以数据共享为基础、以科学数据服务为主要方式,创新公众科学技术体系,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可行性与便捷性,逐步形成科学研究、管理决策和公众参与的高效运行机制。

四是探索公众参与方式多元化,提高公众科学数据质量。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环保组织和科研机构通过组织公众参观科研过程、参与科研实践和探讨科技专题等活动,对参与公众进行适当引导和科学培训。

五是实现公众科学可持续发展。要开拓项目成果的共享与出口渠道,促进公众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服务于环境相关的政府管理、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生产实践,实现公众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公众 科学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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