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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无良网红公司,是捞过界吗?

2020年04月24日 11:09 | 作者:谭敏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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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成都市网信办等多个部门对网传“1500万签约不可能打工男”的四川攀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告诫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生产网络信息内容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炒作绯闻、丑闻、劣迹,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不良信息和内容,后续一旦发现其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现实往往比小说更荒诞。一个因屡屡盗窃电瓶车四次入狱的惯犯周某某出狱了,迎接他的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大馅饼”——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竞相找周某某签约,甚至在他坚决表态打算在家种地后,四川攀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称要以1500万天价年薪将其收入麾下。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不可能打工”,靠盗窃为生,其实质就是以不劳而获为荣,这样的观念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理应遭到唾弃,可是在畸形的流量经济和网红产业助推下,周某某却被解构为崇尚自由生活的代言人。而靠炒作这样的审丑文化而赚取流量的网红公司,挑战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底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约谈,正是为了维护清朗的公共网络空间。

而有一种声音却认为,这是相关部门捞过界。网红经纪公司是正当经营,并未违法,应该让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这种对于公权力扩张保持警惕的态度值得肯定,但相关部门的约谈真的是捞过界吗?我看未必。

网红经纪公司奉行金钱至上、流量为王的价值观,无视道德和行业底线,已不能仅仅看作是商业道德问题。炒作与违法之间的距离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遥远,有时往往就是一纸之隔。及时约谈,令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是为正道。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友的共同努力。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明确了在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四大主体中,政府的作用是监管、企业的义务是履责、社会的功能是监督、网民的义务是自律。相关部门的约谈,正是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之举。而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对“不良信息”的列举,涵盖了绯闻、丑闻、劣迹、歧视、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这些“不良信息”所具备的特点就是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打“擦边球”。相关部门对违背公序良俗的网络价值观进行干预,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

如是观之,说约谈捞过界的,也许未必赞同炒作网红,更多是出于对网络自由可能受限的担心,可没有约束又哪来真正的自由。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约谈 网红 捞过 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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