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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如何发展?委员建议公共配套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地方考核

2020年05月22日 17:21 | 作者:付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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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付振强) 乡村振兴,首先应当是人的振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梁满林和全国政协委员周春玲联合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显示,据统计,现在一般农村除春节外,农村常住人口基本在30%左右;条件较好地区,也只在50%左右。

城市与乡村人员怎样充分实现流动?城乡共同发展的前景如何更美?委员认为,农村人口逐渐走向城市的同时,也应该推出振奋精神的改革举措,鼓励城里人下乡,引导城市人群向乡村流动。通过城乡人员的交流,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土地综合价值有效发挥,提高农村治理水平,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相较于城市较为完善的各项公共服务,农村的公共服务建设水平明显不足。这一短板直接阻碍了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备,是推动城里人下乡的必要条件。而其中,交通及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则为重中之重。委员建议,要通过对乡村的专项体检,把公共配套设施专项规划的完成情况纳入该行政区域主要领导的考核中,引导乡村尽快补齐短板,为鼓励城市人口下乡,创造有利条件。

乡村改造、民宿产业……传递出城市居民向乡村流动的强烈意向,如果加以合理引导和扶持,这些产业的发展对于振兴乡村,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十分有益。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比如城市居民缺乏对农村生活的认知和理解,缺乏项目运作经验,也缺乏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委员建议,国家要给予专项扶助措施,帮助更多有利于乡村振兴的项目开发建设:

一是以村或镇集体为单位,盘点所属辖区内的优质闲置资源,统一规划,有序引导,专项扶持,向“城里人”招商。一方面,当地政府通过统一科学的规划,统筹全局,将资源高效合理布局,把握战略方向,避免各自小规模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甚至破坏;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各项目的独立运作,呈现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二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专项小组,成员包括法律法规、国土规划、运营宣传、建筑设计等方面专家,为有意向下乡的城市人员提供全方位、一条龙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更快熟悉项目运作。

三是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范项目运作流程,保障乡村及城里人双方利益。目前我国在这块法律法规仍有不少空白,如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则产业无法良性发展,风险较大。

在乡村加大推进减免税收政策同样是提案关注的重点。委员建议,对于落地乡村的项目,如能为当地村民解决就业,则可以按一定标准减免税收。帮助当地稳定人口,增加家门口就业机会,提升村民收入。对于参加相关项目的村民,一方面政府安排专业就业培训,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奖励分红、减免个税、增加福利保障等方式,鼓励更多本地人参与项目就业。在振兴过程中,政府除投入大量人力和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之外,更应该推动社会力量加入,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建立长久可持续发展机制。(完)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乡村 委员 专项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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