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不可“一刀切”

2020年05月22日 20:06|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高志民)“突如其来的疫情,让野生动物养殖户很忧心。”湖南常德人张平(化名)响应国家政策发展特种养殖,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办理了驯养繁殖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开始养殖绿头鸭、斑嘴鸭、白骨顶鸡和苍鹭。由于这四种物种都属于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自疫情发生以来,3000多只绿头鸭、白骨顶鸡和苍鹭就封存在养殖场,再也没有进行过交易。

“现在每天要喂1000多元钱的饲料,眼下又到了繁殖的季节,养殖场已经堆积了大批待孵化的蛋。”对此,张平很无奈,“当时我们是合法且受到鼓励的特种养殖,现在就一直处于停滞亏损的状态,谁能告诉我,这些封存的动物要怎么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福建省委主委严可仕调研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地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有力有效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政策衔接上存在时间差,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人工驯养繁殖产业退养转产转岗存在一定困难。

“妥善解决人工驯养繁殖企业转产转岗问题,不能‘一刀切’,要提前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对此,严可仕建议:加快出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进、对标国家制定的相关目录和管理办法,精准把握政策,厘清管理范围,做好管理移交工作,严格归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帮助养殖企业变更许可和手续,强化后期监管工作;国家相关部委应结合工作职责,尽快制定转产转岗补偿方案和标准。各地应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设置过渡期,制定“一地一策”“一场一策”有效帮扶措施,并通过免抵押贷款、适当贴息等措施,帮助养殖场平稳过渡;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应退尽退、依法补偿”的原则,有序组织养殖企业稳步分类退出,合理转产转岗;各地在推进野生动物养殖退养转产转岗时,要根据养殖户具体情况精准施策,把帮扶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重点向养殖户集中的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倾斜。对在人工驯养繁殖企业务工的贫困人员,要通过扶贫保险理赔、扶贫资金补助、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扶建档立卡贫因户再就业,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