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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天津市委会提案分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难在哪儿?怎么办?

2020年05月26日 13:58 | 作者:张原 李宁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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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关系农村美不美的工具箱,是影响农业强不强的助推器,是体现农民富不富的晴雨表。民建天津市委会调研天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提案,直指难在哪,怎么办,他们希望“对症开方”助力天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发现问题:规划滞后 体制不顺

“天津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2012-2020)尚未发布,哪些村应保留,哪些村要城镇化未有定论,一些农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出现进退两难问题,村庄建设规划缺失。同时,体制尚未理顺。”民建天津市委会调研组发现,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环境治理体制长期缺位。而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职能正在调整过程中,有的部门职能调整过来了,人员还未到位。市、区两级的条条分工还未理顺,哪项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更合理、更高效仍在探索过程中,多项重点工作都由农委牵头,协调起来明显力不从心。

调研发现,目前要素配置不尽合理问题比较突出。如人、财、物、技术等要素与目标任务要求不太匹配。涉农区农委(村镇科)作为主要执行层力量薄弱,一般只有2-4人,对上要承接市农委几个甚至十几个处室的工作安排,有的区村镇科每周任务进度汇总就要8-9个“周报”;对下还要安排布置诸多乡镇、几十上百村庄的治理工作,人力不足,任务重、压力大,有些力难从心。且各区发展不平衡,有的区财政困难,用于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难以保障。农口干部以农业生产相关的技术、管理专业人员为主,缺少懂改厕、污水治理、建筑、规划等相关技术人员,对这些建设任务的招投标工作难以进行监督,技术上不能支撑。

“我们感觉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建天津市委会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与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密不可分。虽然村中多数基层组织任劳任怨,但在思想上多处于“要我干”状态,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需要。许多村缺少集体经济收入和造血功能,可持续性堪忧。

“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也是大问题。目前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度不高现状需引起高度重视。”

可行建议:规划引领 提高动能 避免一刀切

调研组深入分析后提出,要加强规划引领,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规划先行、“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原则,加快制定全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形成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为龙头,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村庄整治建设规划要因地制宜,提出分级分类的规划标准,避免一刀切。

在调研组看来,加快理顺体制,就要加快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职能和人员调整进程。按照“专业的部门做专业的事”的原则理顺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条条分工和牵头职责。他们建议成立市、区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合行动指挥部,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到指挥部集中办公,变部门之间的外部协调为指挥部现场内部协调,降低协调成本。

针对优化要素配置问题,民建市委会提出,要按照要素与目标任务要求相匹配,调整优化要素配置。指挥力量前移,变单纯的上级督导检查为督导检查加现场指挥、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执行层的力量。根据各区实际财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因地制宜调整任务目标。整合相关部门专业队伍、外智外脑,下沉至基层,提供技术支持。

“提升基层组织带动能力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分重要。建议加强基层组织干部培训,组织村两委班子到市、区委党校培训学习,到先进村庄实地考察,学习与村庄规划、发展美丽经济、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提升理念,开拓视野和思路。”民建天津市委会主委李文海表示,要加大宣传激发农民参与积极性,提升农民认知水平,组织村民志愿者队伍,参与到村庄清洁化、绿化、美化行动中。要建立评比制度,设立红黑榜,定期奖励先进家庭,激发农民门前三包的环境卫生习惯。因地制宜、盘活资源、经营村庄,把建设美丽村庄与发展美丽经济相结合,发展村集体股份制经济,让村民成为“股民”,让村庄美起来、让农民富起来。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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