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宁委员: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给予补贴

2020年05月27日 10:01| 作者:肖亮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肖亮升)“通过鼓励残疾人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保障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保证残疾人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会主委夏宁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议,给予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夏宁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实行了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的政策,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全国已有少部分城市实行了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但仍需要在国家层面明确相关政策,以加快残疾人医疗保障的均衡发展。

“准确领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精神,制定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的优惠照顾政策,是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体系的合理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政策保障。”夏宁认为。

夏宁建议,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明确各省区市从当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的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自根据本省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参照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确定残疾人参加职工医保补助发放方式。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