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真不是“小事”

2020年05月29日 11:12| 作者:姚卫海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5月23日上午的小组会议,我所在的民革三组委员们发言踊跃,气氛热烈,其中全国政协委员李霭君的发言让我印象深刻。她谈到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问题,看似“事小”,其实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系列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不过,李霭君委员通过调研也发现,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培训收费混乱、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退费标准不明确等。

治理校外培训乱象,确实需要釜底抽薪般的彻底改革,回归基础教育的本质规律。李霭君委员在发言中着重提到,要通过法制、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建立对培训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校外培训监管机构或在现有的民办教育协会中设立各类委员会,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分类管理。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登记汇总排查,从招生、师资、学习项目等多方面进行分类治理和监管。

李霭君委员的建议,得到了会上很多委员的认可,毕竟孩子的教育问题,是所有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当然,教育并不是某一方的事儿,学校、家庭、社会,整个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生态,形成对于教育的共识。我认为,不管校外机构如何发展,都要改变“唯文凭至上”的观念,为每个孩子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促进每个孩子全面、丰富、个性的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姚卫海)

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