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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艺术创作撑起 一把版权“保护伞”

2020年06月16日 17:23 | 作者:刘昌玉(艺术时评人) | 来源: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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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笔者曾撰文呼吁高等艺术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尝试将展览往前推一步,把学生们的毕业创作作品推向市场,消除毕业创作价值止于毕业展览的遗憾。实际上,在毕业创作走向市场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的问题。

这事关个体艺术家艺术创作之路能走多远,也事关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虽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是个老调重弹的话题,但在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和保护体系尚未完善的当前,这方面的工作仍需为人们所重视,尤其是毕业生自己。

今年的毕业展经历了一个极其特殊的年份,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学校取消了线下毕业展览计划而转向线上。网络传播优势明显,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除了无法替代的现场感之外,最不利的一面就是更易导致艺术创作抄袭现象和侵权事件的发生。艺术作品展示于网络平台就是搭上了万维传播的极速车道,带来巨大阅读量的同时,未经授权就被传播使用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基于网络抄袭成本几乎为零的现实,艺术作品和艺术品衍生品的版权隐患随之变得突出。

对于艺术毕业生而言,这个群体有激情、有才情,敢想敢作,具备了艺术创作的众多优势,毕业创作和几年学艺过程中不乏质量高超的作品,只是由于市场意识和其它客观条件的限制,传播渠道相对有限,作品露脸的机会少。但正是这部分毕业创作辨识度低,相较于名家作品,抄袭他们的作品或风格被追究的风险和成本很低,所以在毕业展上亮相之际容易成为伪作者渔猎的对象。又一年毕业展览季来临,艺术类的毕业生们树立作品版权自我保护意识,不让劳动付诸东流,某种意义上说与前期辛苦的艺术创作过程同等重要。

多年来,艺术创作的版权一直是个“剪不断理还乱”的话题,随着网络的通畅和发达,爆出的艺术创作抄袭事件从传统的绘画门类到艺术设计和多媒体领域不胜枚举,口水战不绝于耳。但是艺术品的抄袭和侵权往往难以界定,维权获胜的案例少之又少。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有足够的精力和版权的专业知识去维权。恰恰相反,绝大部分的艺术创作者都没有这方面的资源,作为还未走出校园的艺术才俊,在社会经验和财力物力上更是没有能力维权。所以,为艺术之路刚刚起步的艺术学子们撑起一把版权“保护伞”变得迫切。

笔者注意到,专注于文创产品版权保护的APP(如“艺狗”),在手机端即可完成艺术作品的上传、线上审核、电子证书获取等流程,只需几秒钟和几十元的费用就可以实现为自己的艺术作品存证和版权登记。毫不夸张地说,这种途径开启了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的新模式,甚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是在作品认证过后是否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会不会为了认证费而降低服务标准。如何与知识产权保护一系列法律法规衔接好,尤其是如何对待相似性艺术作品,如何甄别作品的原创性,是否会导致仿作覆盖原作现象的发生等等还存在疑问,技术和服务的成熟度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版权保护的前提是专利申请,目前人们对美术作品归属权往往限于约定俗成的习惯性认知,这一专利意识还很淡薄,对美术作品的专利申请在我国还几乎是空白。不管怎么说,这种版权保护方式在打破专利申请繁琐、耗时长、远离大众的弊端上进行有益尝试,如果成功,将为艺术创作者搭起艺术品版权保护的第一道过滤网,破解艺术品维权取证难的难题,值得肯定和推荐。希望它成为艺术专业学生和普通艺术创作者以及其他文创设计人员的福音,也希望类似这样的APP和致力于版权保护的文创企业越来越多。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颁布《知识产权保护法》到前两年出台《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虽然知识产权的保护从网下覆盖到网上,但往往遭遇执行难的现实尴尬。从宏观来看,艺术品产权保护是互联网知识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保护好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对于整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推动和借鉴意义明显。在网络中成长起来的艺术青年一代,树立版权保护意识既是保护个人原创的前提,也是建立良好版权保护体系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这里需要重点指出的是青年艺术学子们在保护好自己权利的同时,树立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一面是不侵害他人作品的版权,直白地讲就是不能让别人抄袭自己的作品,更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加强对他人劳动和版权的尊重,心存对道德、法律和艺术的敬畏,是准艺术家们的道德文化修养,是创作出优秀艺术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也是形成风清气正的艺术创作环境和有序艺术品市场的潜在要素。长期以来,占艺术创作绝大多数的普通艺术家们的作品处于“脱保”状态,让版权保护为艺术创作撑起一把“保护伞”,应该成为他们的现实期待。

编辑:杨岚

关键词:版权 艺术创作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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