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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明之根到治理之花

——读《战国与希腊》有感

2020年06月22日 14:39 | 作者:程金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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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潘岳先生发表于《文化纵横》2020年6月刊的大作《战国与希腊:中西文明根性之比较》(下文简称《战国与希腊》)。该文就中国治理模式“秩序优先”和欧美治理模式“自由优先”的历史根源做了一个深入浅出的剖析,令人有茅塞顿开之感悟。

根据我的理解,《战国与希腊》的核心意思如下:大约在战国晚期,中华文明在战乱与统一运动中形成了她的基本特质,也就是强调“大一统”,在秦汉时期得以稳固,并因此塑造了中国后世所奉行的“秩序优先”的治理模式;与之相对应,古希腊文明是现代欧美文明的根源,虽然也形成于希腊半岛的战乱与统一运动,但其基本特质是“独立自由”,并因此塑造了后世西方世界“自由优先”的治理模式。为什么相同的历史条件——也就是思想的“诸子百家”、政治的“邦国林立”和因此开展的思想与政治统一运动——促成了中华文明和古希腊文明完全不同的特质?潘岳先生认为,这是因为不同的“文明根性”,并进一步主张“对自由优先和秩序优先的分歧,不应成为中西文明交流的障碍,反而应成为中西文明互鉴的基础”。

我认为,该文的发表,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其一,可以此为契机,推动我们对“中国之治”的文化根基的理解和发掘。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面向未来的“中国之治”的思想和制度架构,其中明确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中华文明根基”。但是,其中“中华文明根基”的具体涵义、历史根源、制度演化和当前实践并不特别明确。所以,《战国与希腊》对中华文明根性的思考,应当可以推进我们对“中国之治”文化根基的理解和发掘。其二,可以帮助我们在新冠肺炎全球治理的当前背景下,更好地从历史根源理解中外治理模式在应对(全球)风险社会时的利弊得失,并为治理模式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克服国际合作的认识误区提供重要的知识指引。

无论是从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还是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古代中国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方式、以家产为核心的经济组织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所确立的“(家庭)秩序优先”的国家构成。为了保障这种社会、经济和国家组织方式的有效运作,自秦汉以来,历代王朝逐步确立并采纳了“儒法结合”的规范体系。但是,对于“儒法结合”的思想源流,我不甚了解。

在《战国与希腊》中,潘岳先生从起源上对“秩序优先”的中国治理模式进行了深入剖析,着重分析了荀子的思想与历史贡献。文章明确提到:“法家与儒家,哪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没有法家,儒家不能完成结构化和组织化,无法实现对基层社会的动员,无法在大争之世自我强化。但如果没有儒家,法家将变成僵化的制度,其威权体系只是完全标准化、垂直化、同质化的执行体系,而儒家则有灵活的、本土的、包容性的调节空间。”这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看法。

与此同时,正如英国法学家梅因爵士所言,西方社会的法律现代化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不同于古代中国以“家庭”和“家产”为核心的社会和经济组织方式,现代西方社会是以“个人”和“私产”为核心的社会和经济组织方式。相对而言,前者大体上是基于生育和姻亲获得个人地位所形成的“身份社会”,后者大体上是基于个人心智和财力所形成的“契约社会”。同样,我自己对西方社会的希腊传统非常陌生,潘岳先生对战国和希腊进行了跨时空的比较,令我霍然开朗——当然,值得一提的是,赵鼎新教授的大作《国家、战争与历史发展——前现代中西模式的比较》(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战国与希腊》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中国社会和欧美社会的内部构造及其历史根源,还有助于更好理解中国和欧美国家针对国际关系的处理方式。

潘岳先生对中华文明和古希腊文明做了如下的描述。关于中华文明,他认为:“建立于实事求是基础上的中道精神,使中华文明最善于包容完全相反的矛盾体,最善于结合看似不可能的矛盾体,最善于使一切‘非此即彼’的事物在中华大地上和谐共生绵延不断。”关于古希腊文明,他认为:“这正是‘希腊帝国’的精髓——内部是民主,外部是殖民;上面是公民,下面是奴隶。这种双重标准的希腊式帝国,是日后欧洲帝国的精神原型与政治模板。”

基于上述判断,可以做一个延伸的理解。虽然在共同体内部,现代欧美社会呈现了基于平等个体构建的“契约社会”的诸多特征,但是在共同体外部的种族之间、文明之间,现代欧美社会事实上从来就没有摒弃高人一等的自我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不仅仅体现在西方文明强烈的征服欲望、殖民行动,在极端时会演化成荒唐的自我认知。例如,新冠肺炎在欧美国家开始传播的早期,相当部分欧美人士拒绝戴口罩,甚至有人坚信新冠肺炎只会在亚洲人(中国人)中传播。正如潘岳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上面是公民,下面是奴隶”的双标认识,也是赛义德所批评的东方主义式的虚幻想象。

遗憾的是,基于“你们不是我们”的立场,欧美社会对中华文明和中国治理模式的双标认识,在最近几年不仅仅没有改善,反而因为国家或者种族利益的驱使,有不断被强化的趋势。比如美国“白人至上”的价值观愈演愈烈。

在《战国与希腊》中,潘岳先生认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是“大一统”,是思想学说和政治观念的“统”、“融”和“合”,是行为方式的“中庸之道”;古希腊文明的基本特质是自由、独立和自治。并且,之所以“相似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会形成不同的结果”,是因为不同的“文明根性”。但是,何谓“文明根性”,潘岳先生似乎并没有说得特别清楚。文章明确提到“两种文明根性塑造了两种不同的道路”。关于西方,他认为:“西方不断走向分。从地域上分,从民族上分,从语言上分。其间也有统一的努力,如罗马的努力,基督教的努力。但分的趋势占据主流,最终归结到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关于中国,他认为:“中国则不断走向合。从地域上合,从民族上合,从语言上合,其间也有分离的时期,比如王朝更替,比如游牧民族冲击,但合的趋势占主流,造就了中华文明的集体主义根性。”

但是,我个人理解,上述差异还是两种文明所表现出的不同“特质”(结果),而不是“根性”(原因),后者应当另有所指。潘岳先生虽然对战国晚期和古希腊的一些代表性思想家和政治家进行了深度刻画,但是也没有对他们思想和行为的“根性”做出清晰的解释。

与之相关,无论“文明根性”是什么,潘岳先生对战国晚期和古希腊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之下产生不同政治后果的因果机制,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战国晚期的中国从诸国林立走向了政治大一统,而古希腊的诸邦林立熬到最后却被北面的“蛮族国家”马其顿所消灭?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并没有自己的确切答案。不过,我猜测秦汉中国走向政治大一统和古希腊终于政治分立的部分原因在于两者的地理环境差异。两者的地理空间差异尤其是土地资源的差异不仅仅导致了不同的经济生产方式(相关理论可以参见贾雷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还进一步因为邦/国对土地资源的不同捍卫方式导致了国家组织方式的差异(相关理论可以参见前美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馆长Robert L. Carneiro发表在Science杂志1970年第169卷第3947期上关于国家起源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文章)。

古希腊半岛地域狭小,却存在着几百个城邦,每一个城邦都有一个独立的政府,事实上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并且当人口增长时,就出现土地不够用的情形,需要侵略和殖民。在这样一个土地资源极其匮乏、竞争残酷的环境中,不同部落、族群统治的城邦,为了生存,就要尽量激励本部落、族群的所有成年男子去捍卫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否则就会被其他城邦消灭。毫无疑问,给予本部落和族群的所有成年男子以平等公民权,并通过直接民主参与城邦事务,让他们成为整个城邦兴衰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是一种有效动员他们的政治机制。但是,由于人口规模和投票技术等原因,平等公民权和直接民主又反过来会抑制城邦的规模,难以形成压倒其他城邦的规模优势。作为结果,古希腊的诸城邦就处在这种小规模的政治均衡之中,既难以被其他城邦消灭,也难以消灭其他城邦,直到被具有更大动员力的外民族政权(马其顿王国)所消灭。所以,在人类历史上占据有非常独特地位的古希腊城邦政治,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既得益于城邦内部的平等公民权和直接民主,又受制于后者,其部分根源在于古希腊的局促地理环境和有限土地资源。

相反,战国晚期的中国虽然一段时间内存在较多诸侯国,但是整体趋势是越来越集中,少数诸侯国通过吞并其他更小的诸侯国来壮大自己。秦国最后能够统一中国的主要原因在于商鞅变法提供了激励更多秦国中下层百姓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机制,并且因为土地和人口资源相对丰富,能够形成最终消灭其他六国的巨大军事资源。当然,这种机制只是我的理论猜测,需要更多的证据和论证。我也希望潘岳先生或者其他专家能够释疑。

如果战国晚期所形成的中华文明和古希腊文明是当今中国和欧美国家的文明“树根”,那么过去两千多年的文明历史就是“树干”,当下的文明实践是“枝叶”。我们的理想是在不同文明的枝叶上,获得当代国家治理的最大养分,结出最绚丽的“治理之花”。所以,我从文章中引申的关切是:从文明之根到治理之花。

毫无疑问,虽然战国晚期已经确立了中华文明之“树根”,但是经过两千多年的传承、断裂与创新,在当下“枝叶”上的中华文明成分,已经非常复杂,虽然还有“(家庭)秩序优先”的要素,但是其重要性已经不比往昔。那么,从“中国之治”的未来实践看如何看待中华文明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的应有地位,并更好地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对此,黄宗智先生关于“悖论社会”的理论归纳很有启发性。我对“悖论社会”的理解是,当下中国的治理实践(尤其是我自己比较关注的法律制度实践)既有古代中国的制度传统因素,也有西方的制度传统因素,还有黄宗智先生自己所归纳的“革命传统”或者“现代传统”的影响,是三种传统在同时起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制度混搭”及其背后的“文明杂交”。

因此,对于“中国之治”而言,问题不在于是不是需要文明杂交和制度混搭,而在于如何做到有机的杂交和混搭,而不是胡乱地安放。对此,我完全同意潘岳先生在《战国与希腊》里的立场:“因此,对自由优先与秩序优先的分歧,不应成为中西文明交流的障碍,反而应成为中西文明互鉴的基础。一方面,技术发展进入爆炸式创新的前夜,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自由带来的创造力;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危机频繁爆发,也让我们重新认识到秩序的宝贵。对于自由来说,要探讨如何加强秩序,以防止瓦解;对于秩序来说,要探讨如何加强自由,以激发创新。问题不是在自由和秩序中二选一,而是在哪个环节加强自由,在哪个环节加强秩序。”

集体秩序并非一定是不好的,相反是必要的,关键在于集体秩序是通过何种方式建构出来的。集体秩序的突出优点之一在于,当共同体面临着严重的打击与摧残时,集体秩序可以很好地实现“托底”,给共同体的沉沦设置障碍,减缓共同体的沉沦速度并防止共同体的彻底沉陷。同时,个人自由也是双面剑,既要得到有效张扬,也应当受到合理限制的,关键在于个人自由应当受到限制的场合和限度。个人自由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拔高共同体的顶线——缺乏个人自由的共同体,正如潘岳先生所言,很难实现创新,因此势必也给共同体的上升设置了天花板。

简言之,相对而言,“秩序优先”的共同体有更好的“防下沉”机制。这个可以从中华文明保持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延续(正如毛主席诗词所言“百代犹行秦法政”)和当前中国政府针对新冠肺炎的治理成就中得到很好印证。同时,“自由优先”的共同体相对而言有更好的“助上升”机制。这个可以从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社会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繁荣得到印证。

所以,最好的社会、经济与国家组织和建构方式是,在尊重个体自由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和共同体的共同努力,推进基于自由选择的集体建构。对于近当代中国而言,无论是古代传统还是革命传统,都给了我们建构集体的巨大“本土资源”,因此“中国之治”的未来重心应当是把根植于古希腊文明中的个人自由传统有机地嫁接到中华文明的枝干上,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成为有机的文明嫁接,并形成绚丽的中国治理之花。反过来,对于当代欧美社会来说,在文明枝叶上并不缺乏个人自由的文化基因,其重心则在于把集体秩序有机地嫁接于他们的文明枝干上。从当前欧美社会针对新冠肺炎治理的经验看,这也不是假问题。事实上,哈佛大学的著名学者罗伯特·帕特南早已经呼吁美国社会应当警惕“独自打保龄”的现象——也就是二战以来美国社会中集体衰败、社会资本流失的共同体建构问题。因此,正如潘岳先生所言,中国与欧洲,还有美国,真应该坐下来好好谈谈心。(作者系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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