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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协商议政质量体系

2020年07月15日 14:22  |  作者:潘碧灵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提升制度效能,协商议政质量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如何完善协商议政质量体系,笔者认为关键环节要把握,保障措施须强化。

关键环节要把握。构建协商议政质量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角度看,选题、调研、成果、评价等环节至关重要,从提高协商议政办理质量的角度,办理、反馈、评价等环节不容忽视,需要构成步步衔接、环环相扣的闭环运行流程。

精准选题。对于政协组织而言,年度协商计划和调研课题的选择要注重两个“度”。提高精准度。紧扣党政中心工作“选好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题”。把握好适合度。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研究确定一些有能力干、也能干好的重点问题作为协商课题。

深入调研。调研队伍要精心组织,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队伍。调研过程要系统深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倾听“原汁原味”民声。还可建立调研联系点,跟踪调研。

质量为先。坚持质量导向,对专题调研收集来的大量素材,深入分析研究,力求抓住事物本质,找出“症结”所在。组织精干班子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广泛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从严把关。协商议政会议的发言要坚持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鼓励各党派、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集体发言提案。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每年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提案的评选,还可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评选。

及时报送。邀请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政协协商会听取意见,沟通交流。协商会议成果及时报送给党委政府,细化交办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经常反馈。协商议政成果办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与提出单位和委员个人勤沟通、真沟通,办理情况及时向委员、提出单位及政协反馈。政协及相关委室也要主动跟进,了解协商议政成果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委员、提出单位对协商议政成果办理质量也要认真进行评估,并负责任地向政协和承办单位反馈。

评估考核。规范、完善、加强委员和提出单位对承办单位办理质量的评估。可由政协领导、专委会和委员组成评估团对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开展综合评估,提高精准度和客观性。

保障措施要强化。要加强领导。协商议政质量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政协将提质增效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发力。

以点带面。分类分层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切合实际。有序推进协商议政质量体系建设,以正向激励、引导为主。每年可筛选一批重点协商课题、重点交办提案,由政协领导牵头或委室牵头进行督办,由党委政府“两办”进行督察,重点示范,以点带面。

加强培训。开展协商议政专题培训,实现委员培训全覆盖。将每年评选出的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提案进行综合汇编,提供给大家学习借鉴。根据交办的协商课题和提案,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部门相关办理人员开展培训。

完善平台。按协商议政质量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协信息化平台流程,实现协商议政出题、选题、提交成果、审核、交办、沟通、办理、反馈、评价等网上办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向群众广泛征求相关议题及意见建议。加快推进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型履职方式。

推进公开。加大议政性常委会、专题议政会、提案及提案办理协商等向公众开放力度,视情选择部分协商议政会议进行网络直播,视情邀请群众代表旁听会议。

(作者潘碧灵,系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


编辑:张佳琪